放任申辦再重罰 檢:NCC撇清把關責任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台北報導
台灣之星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罰1600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遭檢察官批評為「打詐國家隊三大戰犯」之一,昨天終下重手,重罰將兩萬多個門號賣給八家企業社的電信業者台灣之星,並解釋重罰主因是未落實客戶實名認證(KYC)。不過,熟悉人頭電信門號詐騙的檢察官批評,NCC將責任推給業者,對前端主管機關自身把關責任隻字不提,恐是藉重罰轉移焦點,試圖卸責。

一名偵辦人頭門號詐騙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批評,現在電信詐騙著重在機房端和水房端間的資訊流,無論電子支付、數位錢包帳號,甚至是數位通貨交易帳戶的登記,全都需要門號發送驗證碼當認證,NCC明知如此,之前卻毫無作為。

這名檢察官說,NCC只要稍作調查就不難發現同一個人掌控多家企業社,每家企業社定期向電信業者申請數千個門號,這些門號明明已涉及詐欺等犯罪卻依然任由企業社繼續大量申辦,甚在未見業者具體改善下,僅因申請人陳情又恢復門號申請作業,NCC明明有「訂約前查核不力、示警機制失效、未落實契約規範」疏失卻未檢討,今年六月中宣稱訂定「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將把關責任丟給電信業者,根本是卸責。

今年六月,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舉辦打詐研討會,檢察官點名主管電信門號的NCC、主管銀行帳戶的金管會和主管第三方支付及數位通貨的數位部,是打詐國家隊淪為國家級詐騙的三大戰犯,檢察官抱怨這三個部會未積極以行政手段為自身業務把關,是詐騙暴增造成民怨的幫凶,最後卻讓檢察官承擔苦果,更拖垮檢方辦案能量,無暇打擊其他不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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