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噪音成民怨之首 桃市行政院會砲轟

聯合報 記者鄭媁、陳秋雲、林佩均、胡瑞玲/連線報導
改裝車噪音擾民,桃園市政府提議修法加強源頭管理。記者邱德祥/攝影

改裝車噪音擾民成新民怨,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昨在行政院院會提議,建議中央嚴修法規,加強源頭管理、加重罰則,還靜於民。行政院長陳建仁指示秘書長李孟諺召集跨部會研議,並請地方政府提供意見,就需要修正的法律及執行面展開研討。

台中市長盧秀燕也聲援表示,要解決問題需要「五管齊下」,包括器材設備要增加、中央檢討車輛改裝規範、修法前加強取締,以及政府絕不吃案,並呼籲民眾要守法。以台中為例,警方調查去年下半年治安滿意度,市民不滿意項目以「噪音車」居冠。

改裝排氣管 噪音車擾民 製表/鄭媁

蘇俊賓說,部分不當改裝車輛在道路產生高分貝炸街聲浪,嚴重影響民眾安寧,成全國民怨之首,許多噪音車車主接到環保局通知受檢時,會先改回原廠排氣管通過檢驗,之後再改用未經檢驗的高噪音排氣管。

桃園市府指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噪音管制法」雖對更改排氣管訂有規範及罰則,但罰則過低,執法攔車時有妨害行車安全之虞,且因車輛噪音舉證不易,導致難落實執法。

蘇俊賓提議建議交通部修改認定或法條,將排氣管列為車輛重要設備,不得任意變更,或變更後須取得排氣及噪音檢驗合格證明,並辦理變更登記。違者可加重車主罰款,一年內若違規逾二次,可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規定者,可吊銷牌照,才有嚇阻力。

另外,環保署也應增訂車輛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的扣留罰則,並健全排氣管認證機制,比照「空氣汙染防制法」要求機動車輛定期檢測排氣的規定,要求車輛定檢噪音。蘇俊賓認為,與其要經實際測試分貝數超標才開罰,過程要大費周章,不如從源頭認定排氣管或改裝設備是否違法比較快。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會研議,但裁罰金額須考慮符合比例原則;蘇俊賓表示,一輛車的噪音會影響幾千名住戶安寧,還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嗎?據轉述,閣揆陳建仁指示秘書長李孟諺找交通部、環保署會同縣市政府意見研議後續修法作為。

噪音 蘇俊賓 交通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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