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照顧者易遭性騷...卻僅3%曾經申訴 原來是這些原因讓當事人卻步

聯合報 記者邱宜君/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代表指出,工會2017年調查發現,特定職級、特定科別的女醫師較...

醫療照顧工作常涉及個人隱私,有人與人之間的肢體接觸,如果過程中發生了性騷擾,絕大部分卻只能算了,民進黨立委陳靜敏今召開「醫療照顧場域性騷擾防治公聽會」,從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治療師,都直指醫療照現場很常見各種形態性騷擾,過半女醫師都曾經歷或目擊,但包庇文化盛行、申訴管道不透明又不友善,導致被害人申訴率極低,就連女醫師受害時,都只有3%會申訴。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代表指出,工會2017年調查發現,特定職級、特定科別的女醫師較容易遭遇上級或雇主騷擾。除了來自病患或家屬的性騷擾之外,女醫師有55%表示曾經親身經歷或目擊同事被騷擾。比較資淺的女實習醫師和不分科女住院醫師,比例又相對更高;強調陽剛氣質的外科系,也比其他科別有更高的比例遇到性騷擾。

上述受害者中,僅僅有3%使用過院內申訴管道。沒有申訴的原因之首,是沒時間或心力處理(60%),其次是擔心申訴過程中私人資訊或事件過程不保密(42%)、或覺得尋求協助也沒用 (50%) 、也會擔心來自醫院或上級的不利處分和壓力(33%),甚至有12%表示不知道有申訴管道可以用。

「真的,大家都會『算了』。」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護理師楊心慧說,醫院職場文化長期包庇涉及性騷擾、對人外貌身體品頭論足的言語,也不會宣傳性騷擾申訴管道,結果就是當性騷擾真的發生時,比如護理人員被病人摸了胸部,大家就會想說,忍下來就好了、大事化小就好了。

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通識中心教授邱慧洳表示,曾經有一個判例,一名護理師被洗腎病房病患的兒子摸大腿內側,向醫院申訴,醫院的處理只有將該病人調給其他護理師照顧,結果被害護理師又被那名兒子當面咆哮羞辱說「你以為你是金子做的嗎?你以為我很想摸你嗎?送我我都不要!」這名護理師申訴性騷成立並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這名兒子和醫院應共同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台北醫學大學護理學院助理教授邊立中表示,這名護理師處理了五年,才得到法院還公道,中間也被迫離職,護理長還跟她說「你下次就跟他說,摸一次一千。」這種反應簡直是鼓勵性騷擾,凸顯醫院主管階層的性平教育嚴重不足。

呼吸治療師、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常務理事許銘修表示,自己是男同志,觀察到醫療照顧產業中的性少數受到層出不窮性騷擾,例如有事沒事就被拍人屁股、性別氣質動不動就被人大作文章,大家覺得「都是男生沒關係」,完全沒意識到這都已經是性騷擾。現行的性騷擾申訴機制,對於性少數來說,也有被迫出櫃曝光的問題,性平委員是否有足夠多元性別意識,也令性少數族群擔心的。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秘書黃亭偉表示,第一線護理人員、照服員處於權力不對等的工作環境,加害者來自病患、家屬單位主管等多方,地點好發在病房、診間,大多是沒有監視器空間。此外,各級醫療院所都沒有將院內申訴程序完整告知院內工作人員和就醫民眾,只有極少數人了解相關處理程序。

黃亭偉建議,應要求不同規模的醫療院所都要有性平委員會和處理窗口,並維持管道暢通,委員組成應要有一半以上是院外人士,而且院內主管人數不得超過四分之一,同時也要積極提供被侵害的人員心理諮商等協助。邱慧洳表示,目前相關法規對於人數小於30的公司,沒有強制要求訂定性騷擾防治準則,但社會的期待是,不論公司診所醫院大小規模,勞工都要受到一視同仁的保障。

醫師公會全聯會醫事法規委員會召委吳欣席表示,醫院照顧的職場特性,完全符合性騷擾的高風險環境,呼籲政府應將性平三法不一致的地方「對齊」,雇主責任要寫清楚,人數不到30人的小型企業,建議可以要求必須與外部管道簽約,引入性平專家,不能讓雇主自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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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性平三法分流不同案件,行政院正密集召開修法相關跨部會會議希望修法更完善提供被害人更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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