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告發自己玩哪招?法學博士議員警告「當心玩火自焚」

聯合報 記者王慧瑛/高雄即時報導

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日前控訴網路評論家朱學恒去年對她性騷,朱學恒表示已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引發議論。高雄市議員陳美雅是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她發文批朱學恒其心可議,加害人是不可以當告發人的,這是一種法律上的錯亂,也是在玩弄法律。當心玩火自焚,自作聰明反被聰明誤!

陳美雅說,「性騷擾犯罪」案件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果被害人在知悉犯罪6個月內沒提起刑事告訴,那麼就無法對加害人進行刑事上的追訴行為。因此,當加害人不是去向偵查犯罪機關自首或投案,卻是去向偵查犯罪機關告發自己,顯然是想要鑽法律漏洞,藉此獲得一個不起訴處分,混淆視聽,掩飾自己的犯罪行為!

鍾沛君日前控訴網路評論家朱學恒去年8月對她性騷,鍾批朱毫無悔改,事發後仍多次與她同台上節目,大談性騷擾議題,鍾一度情緒激動落淚,指朱學恒是在挑戰她的底線,「身為被害人也是公眾人物的我敢不敢站出來挑戰」。

陳美雅也聲援鍾沛君,她說,本件被害人沒有提起告訴,而疑似加害者卻自己提出所謂的刑事告發狀,如果加害人真的認為自己有做了性騷擾或是強制猥褻的犯行,應該是向檢警單位自首、投案,進而自白,對自己的犯行表示悔意,願意接受司法機關的訴追審判,而非提出告發狀,還請求地檢署查明真相。

「暗示被害人所言非事實,真是機關算盡,細思極恐!」陳美雅說,此案重點在於,已經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間,所以依照法律的制度設計,此件加害人所提的告發狀,會因為沒有告訴人的告訴,會獲得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那麼疑似加害者就可以拿這份檢察官的不起訴書,用來混淆視聽,表示他自己是清白的,沒有做性騷擾的行為。這是在玩弄法律,很多不懂法律的人民可能會因此而蒙騙,朱學恒若最後得到的是一個不起訴處分,這並不代表他沒有去做性騷擾行為。

高雄市議員陳美雅是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她發文批朱學恒其心可議,加害人是不可以...

陳美雅認為,本件是否構成強制猥褻,也是一個重點,如果犯罪構成要件符合,檢察官可以朝向強制猥褻的方向來偵辦,因為強制猥褻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不管有沒有被害人的告訴,檢察官都必須要依法來偵辦,因為檢方必須去傳喚被害人到場訊問,這對被害人而言無疑又是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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