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排黑牽連 陳福海連任金門縣長受阻

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蔡家蓁、蔡維斌/連線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擴大「排黑條款」,金門縣長陳福海因曾犯投票受賄罪,面臨無法競選連任...

立法院會上周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衝擊效應延燒。除了已被提名的國民黨立委林文瑞首當其衝,一旦修法上路,將不得參選立委及其他公職;去年剛當選的金門縣長陳福海,也因過去擔任議員時曾在議長選舉中收賄遭判刑十個月,觸犯三讀條文規範的不得參選條款,除非釋憲翻盤,否則將無法競選連任金門縣長。

對於才上任就要進入「後陳福海時代」,陳福海昨晚受訪說,「唉,沒有看法,本來就沒想那麼遠,把當下的事情做好就好。」陳福海說,他本來就只想做一屆;如今法律通過,這樣反而促成他只做一屆的念頭。

立院最新修正通過的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廿六條第三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新增:「直轄市、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選舉之有投票權人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為投票受賄罪,根據陳福海當年收賄判決書指出,陳於民國八十三年當選議員時,在議長選舉中賣票收受賄款,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第三次發回更審判決有投票權之人陳福海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褫奪公權一年。陳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九十八條第三項。

陳福海去年曾以國民黨「同舟計畫」回復黨籍,但國民黨最後提名楊鎮浯競選連任金門縣長,引發陳福海不滿,陳決定在同年六月加入民眾黨,但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金門縣長。

陳福海幕僚轉述,這兩天陳福海看起來心情平靜,行程照走。不過,前晚消息傳出後,陳福海維持低調,不接受媒體的相關採訪,顯示心情未必平靜。

另一位被排黑條款波及的是金門副議長歐陽儀雄,他批這樣根本「違憲」,沒有保護更生人,剝奪公民的參政權,「只因為年輕時做錯事,就一輩子永遠不能參選,實在太離譜。」

至於獲國民黨提名參選下屆雲林縣立委的林文瑞也面臨無法參選,據了解,在接替人選方面,雲林張家屬意現任雲林縣文化觀光處處長陳璧君,陳原要參選山線立委,但可能接替林文瑞改選海線;山線部分,則可能由上屆曾選過立委的現任雲林縣副縣長謝淑亞再度挑戰。

選罷法 排黑條款 陳福海 金門 林文瑞 收賄 同舟計畫 楊鎮浯 謝淑亞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