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選罷法「排黑條款」 陳致中終生不得參選公職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長游錫堃下午敲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廿六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擬新增「排黑條款」,國民黨、時代力量、民進黨團皆提出修正動議,國民黨跟時力提案表決時皆遭到民進黨團封殺,最終依照民進黨團修正提案通過,犯洗防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值得關注是,國民黨團提案版本規範加嚴,包括加重詐欺、性侵害犯罪確定者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雖然未通過,但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投下同意票,引發關注。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處理選罷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其中備受爭議的犯洗防法判決確定者、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經院會表決,贊成56人、反對30人、棄權3人。值得一提的是,民進黨立委劉櫂豪、余天、楊曜、陳歐珀、邱議瑩及無黨籍黃國書、蘇震清等人未參與表決。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提出加嚴版本,包括加重詐欺、性侵害犯罪確定者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贊成29人、反對57人、棄權3人,其中,蔡易餘對國民黨提案投下贊成票;蔡易餘事後聲稱是不小心投錯票。

民進黨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日前因洗錢防制法入獄,未來新法上路後,陳致中將終生不得參選公職,陳致中的父親前總統陳水扁近期積極奔走,質疑只要涉犯洗錢防制法就褫奪公權終身,剝奪民眾參政權有違憲疑慮,但最終曾犯洗錢防制法仍納入排黑條款,陳致中確定終身無法參選公職。

立法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條文第廿六條,「犯洗錢防制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

選罷法 排黑條款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