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浩克毆警若在美國會被開槍? 美警曝真相

聯合報 記者陳右豪/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浩克大鬧超商後並毆警,警察最後以辣椒水及警棍毆打的方式制服,有網友認為,若是...

「桃園浩克」朱男昨大鬧超商,還毆打前來制止的警察,員警壓制服朱男後,按奈不住情緒,以警棍爆打朱男,引發外界質疑執法過當爭議,有網友認為,若是在美國員警早就開槍了,但嫁到美國華盛頓州的部落客克萊兒表示,擔任州警的老公認為,其實台灣的人觀念大錯特錯。

克萊兒表示,自己支持警察,痛恨自由派的「Defund the Police」。但是,若警方做得不對,也必須接受社會公評。類似事件其實是美國警察日常,州警幾乎天天都要處理這樣的事情。遇到這類狀況,州警會先觀察對方的精神狀態,如果民眾並未傷人、身上沒有武器,神情還算清醒,州警會先和民眾溝通。

克萊兒的州警老公認為,浩克坐在超商外時,情緒看起來算是冷靜。若是他前往處理,會先問浩克是否需要幫忙、有沒有受傷、願不願意上警車聊聊天。若都不願意,會在浩克舉起雙手時直接上銬。就算在美國,若警方持警棍連續攻擊未持有武器的民眾,絕對會惹上麻煩,而且很可能會被開除。尤其在影片中,超商浩克被警棍連續毆打的當下,似乎只是坐在地上,並未有挑釁行為。

曾留學美國紐澤西州的蔡先生表示,如果警察判斷這人的攻擊可能造成嚴重傷害,就可以用槍。若對方沒有持有攻擊武器,警察只會持槍威嚇,不會真的開槍,若犯人有攻擊性的行為,通常以電擊槍、辣椒水來制止犯人。

警界人士則指出,遇到孔武有力的歹徒或是民眾,一般員警若沒有受訓,很難制服這樣的對手,除非曾受過霹靂小組或維安特勤小組訓練,才有辦法學到制服身材比一般常人魁武的對象。

美國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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