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踢皮球 院部聯手幫死囚「續命」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王聖藜/台北報導
殉職警員凃明誠二姊(中)日前激動要廢死團體滾去18層地獄;廢死團體尊重受刑人的人...

死刑存廢是人民最有感的司法議題之一,卻是蔡政府礙於人權與民意衝突而避談的一塊,憲法法庭受理死囚釋憲案遲未有結果,法務部以救濟未終結作為無法執行的理由,院部看似互推皮球,實際上是聯手替死囚「續命」。

縱火燒死六人的湯景華歷審四度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以「間接故意」為由,自為判決無期徒刑定讞;陳福祥在峨眉停車場十分鐘槍殺兩人,歷經五度判死,最高法院認定是臨時起意犯罪,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我國自二○二一年至今兩年死刑定讞、執行死刑案件雙掛零,最後一次實質走向廢死,重大矚目案件屢屢多次判死,最終逆轉讓嫌犯逃死,判決早已不符人民法律感情,民眾如何對司法改革有感?

法務部二○二○年七月十五日因監獄行刑法修正,制定實施執行死刑規則,凡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及「大法官釋憲程序」等,在救濟程序未終結前,都不能執行死刑。目前死囚三種「免死」的司法救濟途徑,除受刑人本身提出救濟外,廢死聯盟一律遞狀協助聲請,目的是設下令准執行的障礙。現有卅八名死囚皆以死刑條文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仍未決定是否受理,其中卅五人也主張「連身條款」違憲。憲法法庭去年十月廿四日原以不公開說明會「閉門密審」,經本報曝光消息後,在各方壓力下改直播說明會程;然而,仍巧妙規避公開言詞辯論得在三個月內宣示判決的限制,迄今沒結論。

法界批評廢死若是社會進步的價值,政策也以廢死為目標,大法官應「直球對決」死刑是否違憲,不應拿「連身條款」等小案放煙霧彈,試圖替死囚「留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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