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申請定居 綠委提案增入籍宣誓
國民黨立委提案陸配入籍應從原先的六年放寬為四年,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黃捷認為,既然陸配放棄中國國籍有困難,因此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經入籍宣誓」、「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作為申請定居之必要條件。
黃捷昨天已送案,她表示,該提案新增中配入籍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需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另外,在她的版本中,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黃捷提出預擬的「入籍宣誓」誓詞為: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大陸地區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
修正草案條文指出,因聽覺或語言障礙而無法朗讀誓詞或簽名者,得命其閱讀誓詞或以台灣手語、文字陳述,以代朗讀。此外,大陸地區人民經依本法入籍宣誓在台灣地區定居,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一,或違反反滲透法第三條至第六條,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質疑,此案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憲法,牽涉層面廣,請先提完整法案。沒道理陸配要被排除在國民之外,除非兩岸禁止通婚。
【特派記者廖士鋒/北京報導】金門漁船案兩岸談判破局後,陸方代表稱「相關後果由民進黨當局負責」即返陸。大陸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王可昨強調,人道問題一定要重視,並稱事件現況「誰都不願意看到」,相信會找到一個好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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