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推「不在籍投票法」 下屆立法院提案

聯合報 記者張睿廷、歐陽良盈、程遠述/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中)等昨舉行記者會表示,將在下屆立法院提案推動「不在籍投票」。...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陳玉珍、賴士葆與立委當選人廖偉翔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將在下屆立法院提案訂定「不在籍投票法」。他們說,全國近二○○萬人於異地工作、外地求學,須設置不在籍投票制度,保障憲法賦予人民參政權。王鴻薇特別提到,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在新國會過半數,同樣希望推動不在籍投票,未來有望過關。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黃國昌表示,「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將是民眾黨團新會期的優先法案之一;只要對國家、人民有幫助的法案,大家可一起朝同一個目標推動。

黃國昌也表示,很多人因為制度不完善,被迫犧牲投票權益;很多國家都已實施電子投票,台灣沒有不在籍投票,引起國際關注,不在籍投票勢在必行。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中選會與各地選委會都持續聆聽各界對選務、立法的意見,若另涉及兩選罷法或非主管法律的立法或修法意見者,也會轉陳給法律主管機關如內政部研參,無其他評論或回應。

王鴻薇等人版本提到,民主國家對於人民行使投票權應積極給予保障,我國實施不在籍投票的需求與條件均已成熟。該版本草案規定,「投票人於投票日前設籍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者,均得依本法申請不在籍投票」、得申請對象包括「投票日擔任選務工作者;在營軍人;執勤員警;戶籍外工作者、求學者;因疾病、生產、受傷而不良於行者、在監服刑但未褫奪公權者」。

該版本草案,將以通訊投票、特設投票所兩種方式處理。選務機關應設置專用信箱,統一印製附信箱號碼信封,供選舉人寄回選票使用;選舉人圈選後,將票裝入信封密封,於選舉日前寄達所屬選務機關,逾期不予計票。此外,選務機關應設置特別投票所,供不在籍選舉人投票使用,單獨開票,並與其他投票所合併計票。

王鴻薇指出,他們先推出一個不在籍投票法版本,在黨團三長選舉後,也可能出現新的黨團版本,最後由黨團提出也可以。廖偉翔表示,不在籍投票已是世界趨勢,我國已落後其他先進國家已久。

至於民進黨政府推動不在籍投票法動作緩慢,王鴻薇指出,民進黨長期反對不在籍投票,便是認為台商、僑胞都會投給國民黨,不然我國在相關技術上早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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