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為何以房養老早該廢除了?

聯合報 劉明德/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

隨著台灣的老年人口越來越多,而政府又不願意承擔起養老的責任,於是鼓吹以房養老,目前由15家銀行承辦。台灣的「以房養老」從2015年底開辦,截至2022年12月底,總共核貸6697件(平均一個月80件),額度378億元,季增4.4%,核貸金額只佔9.38兆房貸餘額的0.4%。此外,以合庫為首的8大公股銀行合計市占98.5%,民營銀行則意興闌珊。那麼,為什麼台灣的以房養老牛步化?是因為開辦不久或者宣傳不夠?其實都不是。

美國自1961年就出現全世界首筆逆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s),也就是「以房養老」。即使過了60年,業務推動一樣困難重重,逆向抵押貸款的比例仍非常低,只占傳統房貸市場的1%。全美逆向貸款的高峰在2009年(因為全球金融海嘯),申請案件11萬4692件,到了2022年,只剩下3萬2630件。可見,這是個不受歡迎的政策。為什麼呢?

第一,容易破壞親情。將心比心,也就是請父母轉換成孩子的角色。試想,父母把房子拿去抵押換來每個月1、2萬的生活費,在自己往生之後,這間房子通常會被銀行收走(除非孩子能還貸款)。孩子心想著:「老爸老媽都不要房子了」,孩子還會經常回去看父母嗎?再者,一旦父母往生,房子被收走,兄弟姊妹之間就失去了「共同的家」,這時候,兄弟姊妹要在哪兒團聚?兄弟姊妹的感情又如何維繫?此外,房子不只是不動產,更是一家人共同生活的記憶的載體。如果這間房子拿去「以房養老」,這些記憶必然隨著房子的被拍賣而流失,相信,這樣的結果不是孩子所想見的。

第二,怕不夠開銷。以房養老貸款金額通常只有房價的五六成。因此,「以房養老」能拿到的生活費很有限。據統計,2021年,平均每件核貸額度為582萬元。以貸款年限20年計算,每個月能拿2.425萬,但是在扣除應繳利息之後,最後幾年,實質每個月恐怕不到1萬元,領到的錢的購買力還會因通貨膨脹而大打折扣。

第三,以房養老的利息比正向房貸來得高。以目前來說,正向房貸,也就是買房,去年年底央行升息之後的首購利率為1.935%;而以房養老的貸款利率則為2.2 ~ 2.5%,北北基桃之外的房子,利率上看2.8% ~ 3%。換言之,利息支出可也是一大筆費用。利息越高,老人的損失就越大。

第四,會被綁死。以房養老的一大限制就是屋主不能自由處分其房產,有些情況更不能中途解約,而只能每月固定領個一、二萬元。一旦生了大病或者急需大筆現金,這時候怎麼辦?即使這時能解約,恐怕也救不了火。

第五,不能保證住到死。萬一申請人高壽而超過貸款年限,這時候,不只老人不再能從銀行領到錢,房子還可能被拍賣,因而被迫離開住了大半輩子的地方。真到那時候,是否還有錢租房子,租不租得到房子?都是大問題。

第六,可能因此喪失社會福利或醫療補助的申請資格。既然以房養老者都有「養老金」了,政府將不會救濟該名老人,這就造成了老人的兩難:沒有以房養老,沒有生活費;拿房養老,很可能被排除在救濟之外。

第七,銀行本身興趣缺缺。由於銀行必須面對國人壽命越來越長、房價和利率波動等的風險,因此,貸出去的錢能不能回本都是一個問題,這是為什麼承作以房養老的主要是公股銀行,畢竟這是政策性業務。

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增加,政府推動以房養老政策。本報資料照

說穿了,以房養老就是政府為了卸責所想出來的昏招,成效很差、案件很少、徒增當事人困擾,還是早早廢除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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