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台積電的另一隱憂—全球稅改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

先進製程晶片需求退減與美中政治經濟角力,使全球半導體業發展進程受創,台積電當下的考驗,除整體經濟的逆風局勢外,也面臨對於產業競爭優勢地位的挑戰;地緣政治風險,則是非經濟因素最大的隱憂。此外,即將上路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對於半導體供應鏈,以及OECD國家所主導的「全球稅改」,也都將帶來立即性的衝擊;後者尤其來勢洶洶。

全球稅改的主體,由「剩餘利潤稅」(residual profit taxation)與「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al minimum tax),即所謂的「兩支柱方案」(two-pillar solution)所架構而成。其中「支柱一」之剩餘利潤稅,針對超大型跨國企業稅前利潤超過10% 之「超額利潤」,課徵25% 稅負,分配予企業市場所在國家或地區。

在台灣,達到支柱一開徵門檻(合併營收達200億歐元)之超大型跨國企業,僅有台積電一家;因此,剩餘利潤稅有如點名台積電開刀。2020與2021兩年,台積電的稅前利潤率,分別為43.66% 與41.77%;根據台積電綜合損益表(合併)數據、代入支柱一規則計算,兩年分別會有:19.27% 與19.01% 之稅前利潤,會被納入分配;金額分別高達:1,127.1億與1,260.92億元。

至於「支柱二」的全球最低稅負制,規範大型跨國企業之利潤,不論全球布局與租稅規畫,皆面對「有效稅率」至少15% 之稅負。國內企業不僅台積電會被納入,根據財政部資料(2019年跨國企業繳交「國別報告」家數),約有160家跨國企業與259家外商跨國集團,將受全球最低稅負制影響。在支柱二下,企業母公司與國外子公司、分公司,都將會面臨所在地稅局,課徵與15% 有效稅率差額之「追捕稅」(add-on tax)。

再以2020與2021兩年而言,台積電之「有效稅率」(所得稅費用÷稅前淨利)分別為:11.39% 與9.96%;因此,按支柱二規則,若要達到15% 有效稅率,應分別「追補」台積電:210.98億與334.16億元的稅負。

以上試算,直接套用兩支柱規則,台灣並非屬直接參與全球稅改140多個國家與地區(「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包容性架構」成員),就目前OECD針對參與成員所發布之規範與釋義,對於非成員國家大型跨國企業的實際衝擊,尚難以評估。但可以確定的是,在兩支柱的架構下,OECD絕對不會坐視未參與全球稅改行動的國家或地區,繼續以低稅率或租稅優惠作為工具,吸引投資。

面對全球稅改對於國內大型跨國企業的可能衝擊,最讓人費解的是,我行政部門逆其道而行、擴大對企業減稅的政策思維。經濟部日前完成《產業創新條例》修法預告,增設第10條之2—「護國群山」條款;主要內容是對於「具關鍵地位國內企業」,提供研發前瞻技術與購置最先進製程設備,兩項的租稅優惠。

然根據先前討論,台積電在台灣享有之新增租稅優惠、而使稅前利潤上升,在支柱一的最糟情境下,新增的利潤莫約兩成,會面臨被納入分配的風險。在支柱二下,由於台積電有效稅率低於15%,租稅優惠所新增的利潤,每一塊錢都將使台積電海外子公司與分公司,遭受國外稅局追補課稅的風險;等同是拿我國國庫因減稅而損失的稅收,來補貼他國國庫收入,何等荒謬!

其實台積電的租稅負擔並不重,不須錦上添花。2014年到2017年間,台積電的有效稅率位於13%、加減0.5% 間,低於全國企業平均;2018年起,台積電有效稅率更開始逐年下跌,2021年跌破10%,來到先前提到過的9.96%。

即將上路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及OECD國家所主導的全球稅改,都將對台積電帶來...

最後的警訊,近日國內外皆傳出,政治人物利用台積電投資、設廠,作為政治籌碼運作的消息,著實讓人遺憾。秉持研發與企業文化精神,台積電有可能在產業競爭中維持領導優勢;但在政治不斷地干預企業決策下,台積電一定會敗下陣來。

台積電 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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