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政府管太多 導致節目好難看業者好痛苦

聯合報 褚瑞婷/世新大學博士候選人

時序到了六月底,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定要提出兩大法案的時間點,分別是《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及《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而最近傳出NCC將於近日提出OTT TV專法的新版本,內容與兩年前所提出的版本略有不同。面對NCC「鍥而不捨」的提出監理措施,OTT業者再度繃緊神經,產業擔心以「管制」為核心的法規精神將可能扼殺產業正在萌芽的蓬勃生機。

NCC在2020年首次提出OTT TV專法草案,還召開公聽會,當時由於愛奇藝落地及在台授權代理議題,引發軒然大波,雖然最終愛奇藝在台灣結束落地代理之業務,但目前台灣仍有部分訂戶持續使用中。

根據媒體報導,NCC即將提出的OTT TV專法草案可能與過去有所不同,部分條文似乎參考公聽會時的業者建議作出部分調整。首先,從「自願登記制」改為「行為管理制」,不需回報營業資料,但是符合規模以上的平台業者需要承擔「特別義務」,像是設置本國內容專區或投入一定比例本國內容產製,所以NCC將另行公告「應辦理登記業者名單」。然而,回報營業資料本來就是NCC的法規過當,如今改正也是剛好而已,至於「具規模業者應投入一定比例的本國內容產製」的正當性則是有待商榷。

一直以來,台灣通訊傳播產業的經營與規劃很容易受到「比例」的限制。2016年底,NCC醞釀發布「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之前,許多頻道業者就已經提出反對意見,但是NCC仍然持續辦理,要求無線電視頻道於主要時段播出之本國自製戲劇節目不得少於同類型節目50%,本國自製新播比例不得少於40%;至於境內衛星電視頻道於指定播送時段,播放「優先性節目」則應符合一定比率。

於是,在2017年上半年的第一次查核就有15個頻道沒有達標。後來將查核期從半年延到一年,但後來受到疫情影響,2020年衛星頻道自製、新播時數紛紛下滑,NCC雖然表示會彈性處理,疫情衝擊加上民眾收視習慣的改變,業者面對NCC跟市場資源匱乏的現況,根本是蠟燭兩頭燒,即將發布的2021年調查結果可能也不樂觀。

換句話說,要求自製率或新播率,並沒有讓有線電視產業或頻道業變得更加蓬勃,因為消費者剪線轉向的風潮依舊。就算NCC得到看似完美的數字表象,但所代表的可能是產業生態在沒有明顯好轉的情況下,卻仍要為了法規只好勉強達標,形同揠苗助長。

如果海外OTT業者來台尋求合作是看好本土影視內容產業的潛力與發展,本土OTT業者開發並投資境內優質產製內容是為了壯大紮根,但是NCC卻在業者各自努力的當下,試圖以監理之名提出過當的法規限制,極有可能對業者造成壓迫,而未能達成真正的效益。

從另個角度來看,台灣收視族群轉向OTT至少已經三年以上,那麼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問題:「在沒有納管的這段時間以來,OTT業者是否有重大違規之情事?」如果沒有,那OTT TV專法是為了納管而做出的形式主義嗎?

NCC將於近日提出OTT TV專法的新版本,內容與兩年前所提出的版本略有不同。O...

總的來說,鼓勵海外業者與本土投資環境合作交流本是立意良善,以自製率為法規標準也是基於民眾消費權益而起。但是,NCC作為主管機關應該要用高瞻遠矚的思維脈絡訂定新規,不能只沿襲陳舊的法規架構,強行套用在時空背景已經完全迥異的跨境跨域媒體產業,不合理的法規政策只會讓海內外業者處於窒礙難行、不接地氣的市場環境,形式主義的納管法規反倒成為業者被綁手綁腳的電子圍籬了。

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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