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一學期減為16週哪能稱為高教最大改革?

聯合報 高永光/政大兼任教授

台灣大學三校系統已初步有共識,從111學年度開始大學授課,每學期18週減為16週,此舉被認為是台灣高等教育「最大改革」,聽起來好像減少成16週之後,台灣就會有很多大學成為國際一流大學(例如進入全球一百大);或者減少授課週數,自然而然學習品質就會優化,將來會出很多諾貝爾獎得主?

從常理上看老師和學生減少上課週數,可以多放四週的寒暑假,應該是會受到歡迎的,主事者大可不必搬一些國際潮流或國際化的大帽子來懵大家。從事高等教育的人都知道歐美大學大致每學期都是14週上下,其中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很多大學都是一年三學期,即使採學期制(semester)也是,採季制(quarter)的更是。

最可笑的是臺大率先採行16週制的理由之一居然是可以搶在耶誕節之前放寒假,這樣大家可以放心地去過聖誕節,還不如更大方地説,搶在12月24日前放寒假,那師生們可以放心地過聖誕節、行憲紀念日、元旦及春節?請問早點放假讓外籍生可以回國去過聖誕節,和國際接軌及國際化真的密切相關?

其實大學每學期上課18週,也不過是過去十年演變出來的,原因是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1學分以上18小時為原則。筆者記得我在1988年回國教書,就是排14週的課,後來應該是施行細則改了,或者是教育部嚴格要求,才逐漸變成18週。而教育部為了管制,經常採取突擊檢查(尤其對私校),在訪視時也抽學生及教職員代表訪談,老師及學生是否有確實上足課,列為檢查重點,稍有違背就以扣獎補助款為懲罰。而改成每學期18週後,原來14週的教學內容是否有灌水,不得而知。

高教要真的大改革,為因應每門課授課內容的彈性,應該廢掉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一款的1學分18小時的規定,例如有的課程以閱讀為主,閱讀資料要求的比較多,上課時同學提問,老師解惑,也許只需要2小時,但是因為閲讀資料較多,可以是每週上課2小時,但卻是4學分的課。筆者在紐約大學政治系時,博士班的核心課程就是一學期4學分,每週上2小時,但每星期必讀的資料多達1千頁左右。

所以縮減18週的課並不一定是壞事,但是大學授課其實很重要的是教學方法及教學設計,而不是教學時數。筆者上課喜歡一半上課時間用來講課,一半的時間分組研討,但總會有學生不習慣,而不願意參加分組,就只好同意他或她單獨作業。所以需要彈性、鬆綁,教師和學生對教和學之間能有共識,才是高教改革的原則,只扣緊在減少授課時數,多數師生可能都會歡迎,並非真正的改革!

大學上課或選課比上18週課更需要先改的,是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一款,修業4年要128個學分的規定,各方早就呼籲可能可以縮減到100個學分,讓大學生自主學習,找到主要興趣可以讓他們有能力去發展生涯或職涯,才更重要。果能如此,才是高教的重大改革。

台灣大學三校系統已初步有共識,從111學年度開始大學授課,每學期18週減為16週...

當然,附帶一提的是縮減每學期上課週數,目前相當多數以在大學兼課過活的兼任老師,鐘點費是否不應扣減,以免他們的生活受到更大的財務困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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