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身障止步?制度失靈的長照2.0計畫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

媒體的現實在於,聚光燈的光圈總是投射在一時間影響最大、最為驚悚的事件,相形之下,發生在你我周遭,生命與生活的悲慘,不論如何哀慟,似乎都有點顯得微不足道。

台中市潭子區有一對父母雙亡的兄弟,由阿嬤一手帶大。其中13歲患有多重障礙的哥哥,日前因抗拒管教,阿嬤在盛怒下,失手將其勒斃。面對警方的移送與法院的羈押,平時疼愛孫子有加的阿嬤,擔心的是:「弟弟下課回家誰照顧?」聞者莫不鼻酸。

這則新聞,很容易以「人倫悲劇」帶過,而忽略了制度結構失靈。2017年啟動的長照2.0計畫,口號之一正是:「家有身障兒,長照2.0陪伴您」;若非虛飾巧辭,潭子的阿嬤是否獲得妥切的政府長照服務資源,得以減輕照顧壓力、短暫喘息?究竟還要上演多少的長照悲歌,決策者才會知道,現有長照2.0的缺漏與不足?

台灣長期照護系統設計,自始架構於《長期照護服務法》與《長期照護保險法》兩大支柱;概略言之,前者負責整體長照硬體資源之建置,後者負責長照服務之給付。其中《長照服務法》於2015年6月完成立法後,原本規畫是繼而完成《長照保險法》的立法,於2017年啟動「國家長照元年」。

然而2016年總統大選,力主長照應採稅收制的現任執政黨勝選後,所有關於政府長照險的規畫便嘎然而止、草案隨即束之高閣。2017年並未迎來「國家長照元年」的曙光,換來的是,倉促修正《長照服務法》下,沒有政府長照險的「長照十年計畫2.0」。

按其架構,長照2.0是行政院所核定之一項10年期計畫,主管機關為衛福部;按其內容,長照2.0不論是照護對象(包括65歲以上失能長者等八大對象)或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包括照顧服務等十七大項)皆有限。就已揭露資料來看,不論是在涵蓋率或受照護者獲配之長照資源,長照2.0的照護量能,實嚴重不足。

根據衛福部最新統計,2020年長照2.0給付及支付服務人數達35.7萬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約9.4萬人,長照2.0服務涵蓋率近55%;看似台灣有超過一半的長照需求者,獲得長照2.0的資源。

但在計算服務涵蓋率之分子,衛福部所採用的是2020年資料庫,顯示獲得長照服務的人數,分母卻是2016年「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核定本」,所推估之長期照顧需求人數。由於分子與分母數據相差四年之久,相除所計算出之服務涵蓋率,是否有意義、能確實反應實際情形,讓人質疑。

為討論起見,退一步言,即使服務涵蓋率為55%,仍表示還有近一半、有長期照顧需求者,沒有獲得任何國家長照資源。

再進一步說,根據2016至2020年長照基金決算審定報告,將基金支用平均分配於獲得服務人數(給付及支付服務人數,尚不包括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人數),每人每月之平均,分別為1,056、7,509、8,810與9,719元;金額雖然與年俱增,但至2020年,平均每人每月獲得長照服務仍不到萬元。此與一般認知、每月動輒3至5萬的基本照護所需,仍有相當大的落差。

長照2.0是行政院所核定之一項10年期計畫,主管機關為衛福部;但照護量能嚴重不足...

長照2.0的不足,顯而易見;潭子祖孫的悲劇,也是政府決策時間不一致問題的犧牲者。沒有政府長照險的稅收制長照,悲歌將一再重演;國家長照政策終須走向保險制,規畫豈容再等。

長照 阿嬤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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