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機協爆強索農民補助款 退回款項就沒事?

聯合報 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農委會農糧署去年編列16億元補助農民購買農機,去年底爆發,協助農民申請補助的「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以下簡稱「機耕協會」),竟強制抽取10%補助款。事後農糧署僅要求機耕協會退還農民補助款,卻無視該事件的法律與政治責任。

農委會以提升農業機械化及現有農機使用率,協助改善農業缺工問題為由,2018年度輔導14個縣市成立機耕協會,並成立全國性質的「中華民國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機耕聯合會」)。理論上這些事務,本可由農會系統處理,農委會卻疊床架屋,另立機耕協會,足見有其他的考量。

論其實際,就是台灣的農、漁業組織與農田水利會,長期都較傾向國民黨,雖然已經將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然各地多數農會與漁會仍非執政黨所能掌控,故另外成立其他官方控制的組織,並賦予分配政府資源的大餅之權,削弱原有的農業組織。

政府給予機耕協會特定的獨占地位,例如:日前代耕業者受缺水停灌之影響,農糧署就委託其輔導成立之機耕協會受理救助案件申請;農民購買自行農機最高補貼金額的三分之一,但若是透過機耕協會申請購買農機的補助,則補助購買價的四成。農民為獲取更高額度的補助,就被迫加入各地的機耕協會,委由該協會申請購買農機。

根據媒體報導,雲林機耕協會利用其獨占地位,威脅農民若不簽下本票與自願樂捐書,捐助一成的政府補助款給協會,就別想領補助,許多農民被迫不樂之捐,而且媒體懷疑可能全國14個機耕協會都有同樣的問題,而且全國機耕聯合會還可從中抽取15%的行政管理費。

該事件曝光後,農委會農糧署署長胡忠一表示,全國機耕聯合會沒要求各地方協會這麼做,已發文請所有協會今年1月底前退還給農民,否則申請補助,農糧署將不受理。並表示政府補助款是要發給農民,只是透過協會轉介,並不是要給協會,但是若農民要樂捐,也不反對。

農糧署將責任推的一乾二淨,彷彿該事件均與農糧署無關,只要退還款項就沒事了。其涉及的法律與政治責任亦應深究之,機耕協會強迫會員樂捐一成的政府補助金,以脅迫方式要求簽下本票與自願樂捐書,可能涉及《刑法》的強制罪與準公務員的瀆職罪;機耕協會對於不樂之捐的帳目不明,是否用於機耕協會所稱的特定用途容有疑義,也可能觸犯《刑法》的侵占罪,農糧署竟未主動調查,亦未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農委會農糧署去年編列16億元補助農民購買農機,協助農民申請的「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

至於執政黨為掌握農業系統,輔導成立機耕協會,並賦予特定的獨占職權,除申請農機補助金被強索一成補助金外;停灌區內的代耕業者若要申請停灌救助,也被要求須先加入協會,並繳交1萬元入會費,以及每年2000元的常規會費,才有資格申請救助。足見提供協會大權的政府,才是相關問題的始作俑者,身為主管機關縱容相關協會恣意收費亦有督導不周之責。監察院應針對主動調查,追究農委會與農糧署的相關法律與政治責任。

農民 農糧署 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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