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解讀中共體制運作 政治正確還要情緒正確

聯合報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12月30日習近平主持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因為審議通過《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要求以高起點高標準設立金融法院,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特點,對金融案件實行集中管轄,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平;因此受到海峽此岸媒體關注與報導。

但從台灣各個媒體報導狀況觀察,顯然對於此委員會職權認識不足,不過台灣社會對於解讀大陸政治情勢或是黨政運作機制,整體說來亦缺乏深入理解意願,在此撰稿提供說明,期能有助於對大陸黨政有興趣者,理解與解讀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運作狀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其簡稱為中央深改委)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所轄,針對關於黨和國家各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所設立最頂層設計之議事協調機構,其並且下設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辦事機構,負責相關議事幕僚作業。若依中國共產黨組織機構類型加以區分,其定位係中共中央議事協調機構,因此嚴格來說,不可將其視為具備決策實權之政策決策機制。

該委員會前身原係2013年11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所決定成立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但依據2018年3月中共中央所頒布實施之《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偕同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以及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均改組成為委員會;因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就成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負責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工作之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但在此還是要提醒,此項體制並未具備相關政策最終決策之權限。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主政時期,經由習近平親自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共計召開過38次會議,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重新選出,該小組成員隨之改組後,僅在2017年11月20日開過一次會議,旋即改組成立委員會接續其工作,並重新列計會議編號,至今為止在委員會架構下,共計召開過十七次會議。

中國大陸黨政媒體在每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後,都會完整公布決議事項,下級黨政機構都還要依據會議結論,展開研討與學習活動,因此可以確認此項委員會會議雖非最後決策機制,但其所通過之黨政文件,都會向下依據其屬性需求頒達到基層,作為後續黨政決策運作政策研議參考基礎。

有些不理解該委員會運作體制之中國大陸黨政體制觀察家,或是中國大陸政情評論者,曾經以嘲弄口吻指出,從該委員會前身之領導小組時期開始,直到目前委員會所達成決議事項是「提出很多意見、策訂不少方案、看過多項報告、審議數起請示、完全沒有決定」。其實光從這種評議,就可以證明提出如此說法者,從根本上就完全不理解此種共產黨內部頂層設計之議事協調機構運作模式,所以才會如此粗糙武斷地貶抑其運作功能與支援決策之議事價值。

特別是西方民主國家許多自許其為中國大陸黨政專家之學者,更是經常戲謔地將習近平稱為Chairman of Everything,不斷質疑為何從指導政策研議之領導小組開始,循序漸進透過政務決策特設政策研擬機制,再到政治局或是政治局常委會,甚至到整個中央委員會,都是由中央領導人親自主持各層級之集會研議乃至達成最終決策。當心理上存有輕視之成見,怎有可能持平地認真理解其中決策互動奧妙所在呢?

其實若欲掌握理解中共政治體制運作軌跡,只要循著這些黨政決議,從最初提出《意見》,再歷經《草案》或是《方案》,最後不論是再由行政體系頒布《決定》,或是透過全國及地方人大成為法律規章,整個決策歷程其實證明中共黨政運作,其實不但並非完全遵循上級意圖橡皮圖章,甚至整個決策內容亦有相當透明度。

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新華社

兩岸關係不睦,此案對於大陸諸多政治脈動與運作狀況,動輒加以曲解、嘲諷或是輕視,其實此種態度實在是太過膚淺,畢竟所有中國大陸黨政運作是要能統治14億人口所組成之國家政務。假若台灣解讀大陸黨政運作,不但要保持政治正確,還要維持情緒正確,不去認真嚴肅理解掌握其中玄機,恐怕才真是自尋死路自掘墳墓啊!

中共 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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