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輝/基本生活費調增 吃低所得者豆腐

聯合報 黃耀輝/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

財政部宣布今年的每人基本生活費調增四千元,行政院長蘇貞昌當德政宣傳,還說是蔡政府連續第六年調漲,真是「有政府,會吹牛」再添一例。

其實,這是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人民生存權,依去年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六成(貧窮線或低收入標準)計算,當作納稅人維持尊嚴和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免於被課稅。調高是反映生活負擔變重,政府不調高就是違憲犯法,閣揆把「沒違法」當政績,豈不是自認政績乏善可陳?而調整有一年的落差,過去一年物價漲過百分之三,對窮人造成重傷害,才調增四千元哪夠基本生活所需?且明明是窮人數字增加,還誤導為兩百卅萬戶受惠,更是吃低所得者的豆腐。

照蘇院長的邏輯,所得稅法有個法定的物價指數連動機制,當物價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綜所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與身障扣除額等六項須依上漲程度調整。這兩年物價飛漲,政府在稅收上賺很大,納稅人實質稅負卻大增,政府依法必須提高免稅額或扣除額,其實都是落後性的補償,竟說成是高達近百億元的減稅利益,一副要人民感謝政府讓物價上漲的意思,只能說「笑死,政府讓物價上漲,還說是減稅小確幸」。

真正嚴重的問題是,這幾年稅收大幅成長,貧富差距卻不斷擴大,稅制對於改善所得分配幾乎沒有貢獻。蔡英文在一○四年競選總統時,以一○二年最高百分之五綜所稅申報戶的所得總額,是最低百分之五申報戶的七十五倍,拿來批評馬政府的稅制不公平。蔡總統執政後,用她當年引用的指標看一○八年的貧富差距,已經擴大到一一○倍,一○九年更惡化為一三○倍。如果把分離課稅的債券、短期票券等利息所得、股利所得,以及集中在高所得、高科技產業且越趨浮濫的減免稅(例如產創條例、生技新藥條例等)計入,貧富差距更是懸殊得可怕。例如,把分離課稅的股利所得計入,則貧富差距擴大為七一○倍,證明一○七年的股利稅制改革,讓所得分配嚴重惡化。

從綜所稅縮小貧富差距的效果來看,更是令人失望。一○九年最高百分之廿的稅前所得是最低百分之廿的十三倍,但「稅後所得」的差距竟暴增為廿六倍。主計總處的統計也證實稅制不公平,一一○年五分位的所得差距倍數增為七點六三倍,是十年來新高,但租稅政策還是跟十年前一樣,只縮小差距○點一四倍而已,都是靠社福補助才使得「可支配所得」的差距減為六點一五倍,貧富差距仍是十年來最懸殊。

所得稅制只讓「所得」差距愈來愈懸殊,可想而知,靠錢滾錢的「財富」集中程度一定更為嚴重。無奈各界呼籲改革囤房稅制,財政部都置若罔聞;內政部打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也因為執政黨立委的消極抵制毫無進展。當得知今年前八月的稅收又大幅成長百分之十七時,納稅人是否該感到悲傷呢?

行政院 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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