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輝/租金補貼 不如租屋強制登錄

聯合報 黃耀輝/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

政府的住宅政策乏善可陳,「買不起」的問題惡化;租屋政策更是成效不彰,「租不起」以及「租不到」的問題更是嚴重。最近推出的三百億元租金補貼方案,宣稱所得門檻放寬為最低生活費的三倍,補貼加碼二至八成,受惠人數增加到五十萬戶,時機上接近年底選舉,政治意圖明顯。但租屋黑市的弊端未正面處理,租屋市場不健全的現象,也沒有獲得根本解決,更凸顯社會住宅跳票的事實。

就受補貼者而言,擴大方案的補貼增加不多。內政部的懶人包顯示,初入社會的青年每月只比舊方案多五、六百元;新婚家庭最多只增加一千二百元,最需要補貼的經濟弱勢,每月只增加兩千元。難怪政府還舉辦「抽大獎」活動,來吸引青年和弱勢捧場,並充作業績。

再就公益出租人而言,雖有房屋稅、地價稅及綜所稅等租稅優惠,內政部的懶人包卻顯示,台北市公益出租人的稅負,比一般出租人一年只省二點八萬元;高雄市的房東一年只省三千多元而已,擴大方案很難吸引黑市的房東「棄暗投明」。

實際情形和主管機關的預期相反。目前租屋黑市問題嚴重,九成房東逃漏稅,比參加公益出租仍要繳稅更划算。難怪,內政部的統計顯示,公益出租人申請適用租稅優惠者,一○九年房屋稅僅八點二萬戶、地價稅只有五點三萬戶、所得稅只有八點九萬戶,占房東總數連百分之十都不到;房客申請房租列舉扣除額的案件不到三萬件,占總租屋戶數的比率不到百分之一。租屋政策真的是乏善可陳。

官員說申請補貼不必房東同意,也不需在租屋處設籍,其實是不了解台灣的租房生態。申請者應檢附租約,房東為免被稅捐機關課稅,不是拒絕就是排斥身障、老人、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或是調漲房租,還導致其他租客霸凌申請者的現象,結果害弱勢更「租不到」,也無福消受補貼。主管官員說可向消保單位投訴,不就證明主管機關自己對租屋黑市束手無策?

申請辦法還規定,稅捐機關為調查課稅需要,得向有關機關要求提示有關文件,租金補貼機關不得拒絕提供租金補貼之租約資料,這只會讓房東更不想當公益出租人。財政部雖說不追訴、追繳公益出租人過去的逃漏稅行為,卻以行政命令違反租稅法定主義,民眾也不敢相信。

總之,所謂的擴大補貼方案,對弱勢「租不起」助益小而效果有限;對房東更有引蛇出洞之疑慮,讓「租不到」的問題惡化,租屋制度不健全的問題都沒改善。筆者和社運團體早就建議「租屋強制登錄」制度,輔以「囤(空)房者重稅,出租輕稅」,搭配「租稅大赦,既往不咎」,才是全面解決租屋問題之道,主管機關何不笑納列入參考?

房東 租金補貼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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