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孩子…丈夫過世妻子卻不能繼承全部遺產! 律師:遺囑非死亡文件

聯合新聞網 蘇家宏 律師
新台幣。路透

日本也有一樣的繼承問題:不迷信,才幸福

在日本有位70多歲的丈夫突然去世,留下了約1億7000萬日元的財產,他的妻子正面臨著處理許多繁雜的繼承手續,由於他們沒有孩子、丈夫也沒有遺囑,妻子無法完全繼承這筆財產,需要和姪子、姪女平分,讓妻子不禁回憶:「當我丈夫六十多歲時,有天我請他寫遺囑,但他非常生氣地說:『這種事情不吉利!』。從那以後,我們就把這個話題視為禁忌了...。」面對到如今的狀況,她不禁哭訴:「為什麼他當初不聽我的話呢?」

新聞中的日本夫妻是頂客族,先生過世後,是由太太跟先生兄弟姊妹的小孩(姪子、姪女)共同繼承,因為日本法律規定,如果兄弟姐妹也去世了,繼承權會落到其子女的身上(台灣法律不是這樣),但因為彼此根本不來往,要找根本沒有聯絡的姪子女協商,請同意分配遺產,如果他們不理或是條件談不攏,不蓋章,對於太太是很折磨的事情。

其實丈夫只要有份遺書寫明:「讓妻子繼承全部財產」就不會那麼棘手,可是丈夫沒有留下任何遺囑,所以這位妻子不得不去和姪子姪女協調,處理更繁複的手續…。

沒有一個人會長生不老,更沒有人永遠不死!

死亡是自然現象,遺囑是法律文件,不是死亡文件,所以要用法律正氣破除迷信「晦氣」。

頂客族的繼承,在我國更需要寫遺囑,並且指定專業遺囑執行人,因為遺產不會「全部」給配偶,將會由父母或手足跟配偶平分。

為了幸福,除了謝謝另一半,不能用迷信面對,更要用法律確保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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