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怒嗆「騎電動獨輪車上山」不要命! 網戰翻:法律改了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一位男網友譴責有民眾騎電動輪車上山,直言此舉已經違規。 圖擷自<a hr...

馬路如虎口,行駛於道路上必須再三小心。近日一位男子就抱怨,他看到有人在山路上騎電動獨輪車,此舉不僅相當危險,而且已經違法。不過該文也引來不少反對意見,有人認為該男子管太寬,並指出法條已於今年初修正,未來將開放電動獨輪車等個人行動器具在道路上行駛。

一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譴責,他近日在山路目睹有民眾騎電動獨輪車,讓他直呼此舉相當危險,「路上車子都要閃你?以為這樣很帥嗎?拿自己命開玩笑不要牽連其他人!」

網友們對此意見不一,有人贊同原po說法,「平地已經不是很ok了⋯山路還這樣給他騎下去⋯」、「電動代步工具依法目前不能上路吧?」、「我只想知道如果他下坡不小心摔了,剛好被撞到或輾過算誰的」。

也有人認為原po管太多,「傻了,有規定不能上路嗎?住美國還是北韓,管這麼多」、「只要看到四輪以下的就通通都不順眼是不是?」、「對啦,路上只要少於4輪馬上變賤民啦,二輪獨輪有危險還不是四輪撞的」。

根據法律規定,原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2-1 條確實明文禁止此類行動器具於道路行駛。不過立法院已於今年4月19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正式將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個人行動器具」納管,其可行駛路段、時間及速限則由地方政府規定,違反規定者將處1,200至3,600元罰,並禁止行駛或使用。只是目前法規生效日期尚未決定,民眾仍須遵循舊法。

交通違規 電動車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