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違規停紅線?司機質疑警雙標 網友虧:發文前先動腦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大車因違規停在紅線上,被警察開單,後面同時停了一台警車正在執勤。圖擷自<a...

日前有一位司機因為將大車停在台中市旱溪西路國小側門旁,被開了張違規停車的罰單,認為警察雙標知法犯法,一樣都是停在路邊紅線,警車可以停,為什麼他停大車卻要被開單?於是上網PO取暖「阿sir可以停那然後拍照取締違規,我們開大車的就不行就該死?」,結果反遭網友吐嘈。

這名司機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貼文表示,他開聯結拖板車違停紅線被開單,司機質疑警方雙標說「警車可以停,開大車就不行?」貼文一出卻引來網友砲火四射,瞬間被打腫臉,網友紛紛要他發文前先想用腦子想清楚,人家警察是在執行公務,都己經是能開大車了,標線顏色還搞不清楚,怪誰?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怒火,許多網友非常不客氣的說「去看看醫生吧,記得掛腦科」、「你大車駕照是不是軍照換的」、「你有考過駕照的筆試嗎」、「沒知識真的很可怕」、「這種觀念被開單,剛剛好!」,更有同行也忍不住站出來罵「你不是該死而已,你是我們大車界的老鼠屎,大眾對開大車觀感不佳就是你這種人造成的」、「如果讓你停了,發生事故就是別人該死嗎?」。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規定,汽車臨時停車應依規定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及同規則第112條規定,汽車停車應依規定,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另同規則第113條規定,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

所以,當警察在稽查取締道路障礙及違規勤務時,可應任務需要及現場狀況,在未影響用路人之安全下,將警車停放於禁止停車標線上執行任務,符合上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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