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拿「挖洞海綿」當杯架送餐 他拿走挨告:有夠荒謬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外送員使用「自製杯架」送餐,而原PO因未聽見外送員表示要歸還,所以將整組杯架拿走...

你遇過這種事嗎?一名網友發文求助,表示日前他用外送平台訂了4杯飲料,但由於店家沒有附贈塑膠袋及杯架,因此外送員送餐來時使用「自製杯架」,而原PO也沒聽見外送員要求歸還,豈料他就因此挨告,他也坦言自己生平第一次遇上這種事,如今也不知道該怎麼辦?貼文引來許多網友討論。

一位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表示,他在2日晚上用外送平台訂購4杯飲料,但由於該店家不附塑膠袋或杯架,所以外送員送餐時將4杯飲料放在「挖了4個洞、可放飲料的黑色海綿」中,原PO也沒聽見外送員表示要歸還,索性整組拿走。

然而,隔天晚上8點,原PO卻被警察找上門,警察告訴他昨天那位外送員已經報案,「要對他提告侵占那塊海綿」。原PO將整起事件PO上網,他坦言「這是一件非常荒謬的鳥事」,他認為當時對方將東西地給他時,並沒有說要還他,不懂為何外送員不透過外送平台連絡他,而是選擇報警?

直到晚上9點多,原PO才在信箱裡找到一封夾雜在推銷信件裡的通知信,他才發現外送員確實有透過外送平台反應「杯架不見了」,但由於這封通知信被歸類在推銷信裡,「如今都被告了才看到,我到底該怎麼辦?」

外送用使用「挖了4個洞的海綿」當作飲料杯架。圖擷自<a href=&quo...

原PO相當著急,趕緊尋問網友是否該請律師或該如何自保?許多網友看完後紛紛給出建議,「大概不會起訴,先放心」、「侵害的法益很小,微罪不舉不會起訴的」、「提告是他的權力,去做筆錄老實說以為是包材且對方當下並未表示需歸還,知道被告後也無聯繫方式故無法歸還,不用請律師,偵查庭把東西帶去當庭歸還,應該不可能起訴」。

也有網友坦言,「一堆鳥事,有什麼毛病...」、「浪費司法資源」、「業者不認真看待這件事的話以後會影響大家使用他們平台的意願」、「何況遺落的東西就是便宜的包裝器材,這樣也能告人?」、「想騙你跟他和解敲你一筆而已,乖乖和解反而吃虧」。

PTT 外送員 手搖飲料 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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