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人事爭議 台大遴委會:沒法源依據 不再開會

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吳佩旻、程嘉文/台北報導
網路日前流傳一張紙條,上頭鉅細靡遺紀載台大遴選委員行使本屆校長投票過程,甚至還清...

台大校長人事案無解,教育部長葉俊榮「溫柔的溝通」後,開出要求台大遴委會退回到五位候選人階段、重啟遴選的「第三條路」,並希望台大遴委會盡速開會。但台大昨表示,已正式回文給教育部,台大遴委會不會再開會,因沒有法源依據。

台大拒絕重啟遴選,顯示葉俊榮的「第三條路」已此路不通,台大校長人事案很可能將進入漫長司法程序。

至於監察委員日前發函約詢管中閔今天說明,釐清赴陸兼職等事宜。管中閔助理表示,管中閔眼疾開刀出院後,複診癒後狀況不佳,已委任律師向監院請假。監委王幼玲說,對管中閔是否會接受約詢,她沒有特別的預期,但事關管中閔個人權益,希望管中閔康復後,能夠向監院說明。

消息人士指出,除約詢管中閔,監察院已發函給台大、政大、中山等多所大學,調查管中閔在各校兼課、講課、演講等時數與收取費用,及非正式教學的演講費用等,此外,過往與台大進行產學合作的企業,合作計畫有管中閔掛名,監院也都發函調查。

針對台大校長人事案爭議,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於五月時就曾退回台大校長人事案,要求台大遴委會重選校長,這次是由葉俊榮要求台大重啟遴選。台大主秘李心予表示,教育部要求台大遴委會重新召開會議,沒有法源依據,台大遴委會不會開會,一切依法辦理。

教育部指出,五月函請台大轉遴委會重啟遴選補正瑕疵,已是本於憲法及大學法所賦予教育部聘任國立大學校長的適法性監督權限,依踐行正當行政程序原則所為的內部職務命令。

台大 管中閔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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