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案監院糾正 台大生質疑:監委讀過證交法嗎

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監察院昨天糾正台大與教育部,認為二者在處理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兼職上有所違失。對此,提起訴願與定暫時狀態處分的台大學生今天表示,繼續尋求司法救濟的努力,不會因此發生變化。本周的補狀陳述法官諒已收到,呼籲法院盡快開第二次庭期,以釐清相關爭議,早日給台大一名正式校長。

提起行政救濟的台大學生指出,監委所謂的兩項兼職未先獲得許可是重大違失,「不知道是否有讀過證交法?」獨立董事依法本來就是公司的當然審計委員,還要另行申請,顯然多此一舉,拖累公司經營管理的效率。薪酬委員是獨董之外可有別的成員另行組成,或許可能作業上緩不濟急。

台大學生表示,根據監委同時提供的資料,國立大學未來得及依時序申請的兼職教授達68%以上,台大更是達到超過8成,這當然表示現行教授要兼職應先申請後准許的制度根本窒礙難行,因此大多數人都只好選擇「偷跑」。為求各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長遠發展,應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出面說明,並且提出具體改善建議。

台大校園。本報資料照片

他並質疑出身律師的監委高涌誠,對教授出任獨董的申請程序採取如此嚴苛的標準,是否希望未來各國立大學的校方與教授因為怕惹麻煩,最好都不要讓教授去當上市櫃公司的獨董?而律師卻是證交法上所明定的,另一種獨董的來源。高涌誠現在是不是在爾後幫律師當獨董空出位子,以追尋其夥伴甚至自己卸任以後的新事業?這樣做符合拔管人士8個月來口口聲聲要求利益迴避的原則嗎?

台大 大學生 校長遴選 管中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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