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台大校長遴選跟大學自治不同 教育部有權監督

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懸而未決,行政院長賴清德受訪表示,台大校長的遴選跟大學自治的範疇其實是不同的,依照法令,教育部有權去盡監督之責,這並沒有踰越大學自治範圍,「目前這個權責是屬於教育部的」。他表示,如果遴選程序有問題,做為主管機關的教育部,還是要有道德勇氣跟法律責任去表示意見。

賴清德還舉日前的政治大學校長遴選為例,「我相信,如果沒有其他問題的話,教育部也不會不發給他聘書」。

被問到此案會不會影響年底選舉,賴清德說,「像這種事情最好不要發生啦,不要說對執政黨,對台灣社會,最好都不要發生!」「但是當發生的時候,政府還是要面對,面對最好的根據就是依法行政。」

Yahoo TV今天播出專訪賴清德的內容。網友提問,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沸沸揚揚,其間也走了兩個教育部長,怎麼看大學自治這個議題?

賴清德表示,民進黨就是「民主進步」,「這些價值都一直都在我們的心裡」;許許多多民主運動前輩,推動台灣民主的進步,其中一個內涵就是大學自治。

但他認為,就台大校長的遴選這個事情,跟大學自治的範疇好比研究、教學或是主張,其實是不同的,「它(台大校長遴選)是屬於一個單位組織上面人事的決定」,因此,依照法令,教育部是有權去盡監督之責,這並沒有踰越大學自治的範圍,「目前這個權責是屬於教育部的」。

賴清德表示,教育部之前發給台灣大學的公文說,台大遴選過程中,資訊沒有充分揭露,因為只有台灣大學知道哪一個候選人是有需要利益迴避的問題,也知道哪一個遴選委員有需要利益迴避,「其他人都不會知道」;台灣大學沒有盡到這個責任,以致於會影響到其他校長參選人的權益,所以請台大重新遴選。

行政院長賴清德。聯合報資料照

賴清德說,新任教育部長葉俊榮認為台灣大學是執台灣學術之牛耳,應該盡快要有大學校長,方不致影響學生的權益,所以花了很多工夫跟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溝通,找了遴委會召集人,也去跟台大代理校長見面討論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基本上也都希望在法制的基礎上,來解決這個人事案件。

教育部 台大 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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