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案台大生提假處分 學者:法院不受理可能性大

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圖為台大。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大校長遴選案爭議未休,台大王姓學生今天針對台大校長一事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預定今天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舉行準備程序庭。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項程華分析,其實之前成功大學的學生也曾提起類似的訴訟,但行政法院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由不受理,預估此次「法院不受理的可能性大」。

項程華解釋,假處分是定一個狀態,據行政訴訟法如果判決結果不可回復的情況可以請法院先凍結這個狀態,他舉例,如果選委會不讓某候選人登記,候選人可先提出假處分讓選委會先認定他是候選人,才不會就算打完訴訟選舉期間也已經過了沒有實益。

項程華說,如果要獲得假處分最重要的點就是要提出「不可回復」,意謂即使校長可以上任但對他已經沒有實益,但還要提出一定的擔保金。他也說,先前成功大學學生也針對校長遴選委員會提起訴訟,但法院初步認定學生不是當事人僅有間接的影響,認定「當事人不適格」,如依先前的判決恐怕會裁定不受理,但也許法院會有不同見解。

台大 校長遴選 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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