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向立法院談自傷調查流程洋洋灑灑 實際沒做到

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台北即時報導

海軍陸戰隊鄭姓中尉自傷案,被爆有明顯遭上級軍官霸凌的因素,家屬卻遲未獲調查結果,透過立委陳情。而國防部曾向立法院報告,敘明在自傷案發生後,須由各軍司令、指揮部成立法紀調查小組,納編法務、人事、軍督及心輔等業管前往調查;另為使家屬了解案件真相,化解疑慮,邀請家屬及第三方公證人見證過程,務求調查過程獨立、專業及透明,以昭社會公信;且要在4週內將自傷成因報國防部審核。

以鄭姓中尉案樣態及家屬反應為例,軍方顯未達到當時向立法院所通報作法及目標。

國防部2022年度曾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呈「國軍強化官兵生命教育及自傷防治策進作為」書面報告,內容指出,為及早發掘危安與介入協處,國防部令發「國軍心輔鏈結安全預警機制流程圖」,明確律定各層級心輔、保防系統橫向支援通報作業流程,即時掌握官兵異常徵候與突發狀況,立即關懷協處及家屬聯繋,110年掌握個案人數計1236員,並妥採相關防處作為,消弭潛存危安;另要求各級針對具危安徵候且於營外行蹤不明的官兵,除回報上級及心輔部門適處外,應即時通報軍事安全總隊「自我傷害防治協查專線0932-492902」,透由定位協尋,防範自我傷害事件發生。

國防部表示,單位預防、轉介、處遇及後續作為給予指導,同時納為案例轉發心理衛生宣教通報,要求全軍警惕與策進,並運用各項一級督(輔)導一級等時機,驗證各級執行情形。

國防部同時敘明自傷事件應處作為,其中一點為「專案法紀調查,查明自傷成因」,指部隊肇生自我傷害時,須由各軍司令、指揮部成立法紀調查小組,納編法、人事、軍督及心輔等業管前往調查;另為使家屬了解案件真相,化解疑慮,邀請家屬及第三方公證人見證過程,務求調查過程獨立、專業及透明,以昭社會公信。

此外,國防部秉持「人命關天、案案檢討」精神,要求肇案單位依「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於案件發生後7日內邀集相關人員召開個案研討會,分析肇案者精神狀態、行為表現及徵兆,深入探究肇案可能成因及研擬危安應處精進作為,並由軍團級、司令部、指揮部逐級檢討,於4週內呈報國防部審核。

海軍陸戰隊99旅鄭姓中尉去年於營區內輕生身亡,家屬質疑鄭男在軍中遭到霸凌,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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