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十項微罪不開放檢舉 路權團體將上街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周湘芸/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拍板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在十項罰鍰一千兩百元以下的微...

行政院會昨拍板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在消防栓前停車、併排臨停等十項罰鍰一千兩百元以下的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駕駛團體表示「鬆了一口氣」;路權團體怒批,交通部是被民意挾持的傀儡,未來恐變成「大違停時代」,將在台北、台中、台南等地串聯抗議。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這是現階段道路交通環境改善前的權宜調整,希望在道安與民怨中找到平衡點,接下來立法院審查仍可以討論。

這已是交通部近三年第三次大幅度修改交通部檢畫規定,二○二一年為減少「檢舉魔人」下修檢舉項目,去年「行人地獄」再被重視,上修檢舉項目到五十九項,並擴大記點制度,卻因職業駕駛反彈,昨再拍板刪除十項微罪不記點。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去年全年死亡人數已下降,但因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增加記點項目,案件量暴增,由於一年內累計達十二點就會吊扣駕駛執照,各界反映影響職業駕駛工作權,並造成警方執法龐大負擔。

交通檢舉規定 3年3改 製表/侯俐安、周湘芸

交通部統計,此次刪除的十項民眾檢舉,去年共收到一八四萬件檢舉案。

記點新制上路半年,有約三五○萬人被記點,記滿十二點吊扣駕照約七千三百人。

林福山表示,記點制度因道路實際環境配套措施尚未完備衍生實務問題,有檢討修正必要。另外,當場舉發案件可確認實際駕駛人時,才會記點,科技執法、民眾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兩點。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劉成謙表示,無論哪種違停、違規態樣,對道路影響都很大。政府面臨道安及民怨兩難,但應有肩膀扛起職責,否則證實交通部是被民意挾持的傀儡。

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威爾指出,過去半年駕駛臨停面臨被檢舉、記點、罰款的壓力非常大,感謝修法。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建議,交通部應該找駕駛團體審核適用的違規態樣,是否有完善的基礎設施及人車分流。

行政院會昨也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規範道路達到一定寬度以上,應新闢人行道;既有道路上,如有電信箱、郵筒、消防栓等公共事業設施,影響行人通行時,縣市主管機關必須協調使用人擇定遷移位置,若未能在期限完成,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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