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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開了337趟未繳通行費 女駕駛見愛車被貼封條態度丕變
基隆市張姓女子開車行駛高速公路,未繳337筆通行費,加上其他交通違規事件,總共未繳426件、5萬多元罰鍰等費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今天表示,昨到基隆田寮河岸查封她的汽車後,張女當場表示願意分期繳納,保住她的車不被拍賣。
宜蘭分署說,50多歲張姓女子共欠繳交通罰鍰426筆,其中通行費有337筆,占約八成,罰鍰總金額超過5萬元。分署接獲監理單位移送執行資料後,列為加強執行對象,但數次通知張女出面說明,都未見張女現身。
分署查詢張女財產狀況,名下除了這輛汽車,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張女昨把車子停在基隆市田寮河畔信一路旁的停車格,宜蘭分署接獲通報後,馬上派員到現場查封汽車。張女得知訊息,急忙趕到現場,表示她因為工作忙碌,所以才沒有及時繳納罰鍰欠款。她承諾願意用辦理分期方式繳納所欠款項,才讓汽車未被拖吊保管及拍賣。
宜蘭分署表示,為了加強執行欠繳交通罰鍰等案件,落實交通正義,分署會與基隆市政府交通處、稅務局和市警局、基隆監理站合作,透過路邊停車格收費管道,在基隆市境內「追車」,展現公權力。
宜蘭分署長吳廣莉說,未來會持續與相關單位合作,追查並執行欠繳交通罰鍰、停車費、通行費等案件。她也呼籲民眾收到使用牌照稅、交通罰鍰、汽燃費、停車費等繳款通知,務必在繳納期限內自行繳清,如有經濟困難,可聯繫執行分署說明經濟狀況辦理分期,切勿置之不理,免得被移送執行後,遭到扣薪、扣存款或查封汽車、不動產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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