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盟等團體拜會黃珊珊,呼籲她支持十八歲公民權。黃珊珊立表同意,但搬出的理由卻很另類。她說黃花崗烈士很多人都是十八、九歲,這樣的進步力量可讓國家決策較願冒險、改革,而非守舊。此論乍聽有理,細究其實似是而非。
黃花崗起事者中確有幾人未滿廿歲,平均起來卻已近卅。著名的林覺民年方廿五即就義,卻早已娶妻生子,「與妻訣別書」就交代妻陳意映要善撫五歲子「使其肖我」,意映腹中還另有一孕。難道廿五歲就算守舊,非要十八歲才夠冒險?
當年革命者固多青年,但願拋頭顱的,畢竟是晚清社會的極少數。林覺民泣訴「遍地腥羶、滿街狼犬」,能有幾個同輩認同?設若當年就可公投要清室遜位,青年保皇黨說不定才是多數。對時局國事的識見行動,跟年齡無涉,覺悟才是真諦。
林覺民如穿越時空降臨台灣,看到當今朝上吃銅吃鐵,若竟敢浩嘆滿街狼犬還想發動革命,大概不是被衙警拘捕,而是被青年網軍一四五○圍剿,直接社會性死亡。
如今的歷史課綱,連辛亥革命都不見了,要拿黃花崗去支撐公民權,彷彿多重宇宙又交會了。賦予十八歲公民權或事屬應然,但有些被台獨史觀餵養的青年,根本是黃花崗的反面,是來轟倒中華民國的。若青年成了喪屍般的投票部隊,進步性還剩幾許?
FB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