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淪餐廳女工
Willy
29歲
印尼東爪哇 (East Java)
來台3年
我的名字是Willy
來自印尼爪哇
今年29歲
在台灣3年半
我在台灣的工作應該是看護工
可是實際上被指派去餐廳工作
且薪資不與所提供的勞力相當
想跟最愛的家人說的一句話是
我會盡快回家
請大家不要擔心我
Willy出身印尼東爪哇,家中務農,父母親都在種田,家境清寒。印尼人大多早婚,19歲就結婚的Willy,現在已經有一個8歲大的兒子。
Willy之前曾在馬來西亞的工廠當女工,薪水大約只有台灣的四分之三,看到家鄉有很多姊妹到台灣工作,為了養家,只好借了8萬元仲介費,來台當看護。
出國前,Willy接受了三個月的職業訓練,包括照顧老人、小孩、家事服務,也有學習中文。採訪時,Willy偶爾會用簡單的中文回答。
一來就被仲介載去餐廳打工,每天工作17個小時。
Willy一心想來台工作賺錢,但怎麼也沒想到,來台灣的生活竟與原本想像的天差地遠。本來以為是來照顧老人,誰知一到台灣,竟馬上被仲介載到中部一家火鍋店打工,證件和手機都被雇主保管,根本求助無門。
Willy每天從早上6點工作到晚上11點,從準備食材、端盤子、洗碗、到清潔店面,一刻不得閒,休假更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站立時間太長,Willy站到雙腿靜脈曲張,也不能就醫休息。
每天沒日沒夜的工作,Willy的薪資是台灣外籍看護的最低工資1萬5840元(2015年9月調薪前,現在外籍看護基本薪資為1萬7000元),比店裡其他台灣員工的薪資都要低。
前九個月薪水扣掉印尼銀行貸款費9千元、仲介服務費1800元、勞健保等費用後,每個月只能實領3千到5千元。九個月後,才能領到1萬3千元。
Willy嘗試跟仲介反應,但仲介只是安慰她、要她再忍忍。店裡其他員工都是台灣人,經常使喚Willy做事,這樣陌生的環境,讓她感到孤立無援,有苦說不出。
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年多,有一天Willy找到機會,跑到警局申訴,警方再向勞工局通報。後來Willy轉換到一位好雇主家裡當看護,薪水不錯,雇主甚至會給她補貼,每個月有1到2天休假。
但是先前仲介業者讓Willy違法打工一事,被警方查獲,經調查後,Willy被鑑定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現在Willy停止看護工作,配合司法調查,至今已住在安置中心半年多。
曾經在外面聽到有人說
雇印尼外勞是因為他們比較笨
Willy說,有時候會遇到台灣人用不好的言語對待,有次買鞋子,店員跟她說:「這裡沒有便宜的東西。」讓她感覺不舒服、遭受歧視。
離開孩子會難過
但還是得賺錢
生下兒子後,Willy就忙於工作,幾乎沒能陪在兒子身邊,母子感情生疏了,但為了討生活,思念孩子也得忍耐。
Willy無奈地說,這次來台打工比她想像中的不順利,等到案件審理結束,她希望盡快回到印尼,跟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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