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工作幾小時對你來說是極限?8小時、12小時?應該無法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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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超時工作對有些人來說是常態,家庭看護工就是其一。
但最難忍受的是女主人情緒不佳時的拳腳,可是證件和存款簿都在她手上,只能順著她。
看護當傭人?
讓看護實際工作情形不容易被看見,發生虐待情況時不易通報。
還會碰到什麼事?
應徵看護的Willy,下飛機就被送到火鍋店,從早上6點工作到晚上11點。
洗菜、端盤、洗碗、清潔樣樣來,超過正職店員的工時,只領看護薪水。
鐵人也撐不住!
「被迫做許可外的工作」經常發生在看護身上,程度輕重不一。
做許可外的工作,經常伴隨對移工人身自由限制,甚至有仲介人口販運的隱憂。
下一個故事
以工廠平均13000元的薪水計算,要將近16個月才能還清,一年多的辛勞全部繳給仲介。
仲介這麼好賺?
由移工母國仲介收取,包括機票、證件、教育訓練等項目,像旅遊團全包。
台灣仲介依法規向移工收取三年6萬元的服務費,提供證件申辦與解決各種疑難服務。
雖然越南政府訂定仲介費上限:廠工12萬6千元、看護6萬6千元。
$$飛了。
有其他原因嗎?
仲介費是外籍移工的困擾,膳宿費也成為移工與資方(雇主、仲介)易生紛爭的項目。
在漁船上工作的Rey,繳了一個月5000元的膳宿費,卻只能睡船甲板,食物也常不夠。
睡甲板要5000元。

膳宿費採實價給付,因此勞雇之間常出現「是否等價」的紛爭。
舉例:雇主認為5000元提供3餐與床位,但菜色僅一週變換一次,勞工希望菜單多變的菜單,或分量加大。
認知不同、語言不通而難溝通,造成雙方誤解,產生衝突。2012印尼漁工在宜蘭就曾因為膳宿費問題發動罷工。
罷工之外,逃跑更是較常出現的選項。是移工的抗議,另一方面也是雇主的工具。
怎麼說?

Leo在機械工廠服務,但工廠無預警放無薪假,經常一兩週沒工作也沒薪水。
但按照規定,無薪假期間雇主仍應提供基本工資,於是Leo向勞工團體申訴。
真沒想過。

他們補足台灣人不願投入的產業人力缺口,包括家庭照顧、3D工廠與漁業。
雖然在龐大的移工人口中,這些案例的雇主與移工屬於少數。
但他們的例子依舊指出,外籍移工在台灣的勞動環境尚有改善的空間。
說的真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