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萬看護移工 盼薪資休假有保障
Lynnie抓著衣服站在洗衣機旁,對拿好拐杖走到門邊的爺爺說:「阿公,等我把衣服晾起來,再一起去公園找朋友喔!」來台十年的Lynnie,打掃洗衣是家常便飯,做菜更拿手,一點鹽與糖,Lynnie將兩顆蛋倒入平底鍋,煎出金黃的菜脯蛋,這是爺爺的最愛,她是爺爺過舒適生活的好幫手。
1992年《就業服務法》通過,像Lynnie一樣遠渡重洋來台工作的家事移工,目前全台近23萬人。他們一手包辦從打掃清潔、做菜洗衣等家務幫傭,到翻身、拍痰、量血壓、按時餵藥等照護工作,來自菲律賓、印尼、越南等地,全年無休支撐邁向高齡化的台灣。
全天候照護 平均時薪62元
貼身照顧者的特性,Lynnie必須隨時注意爺爺的需求,這份工作沒有打卡下班,無論白天黑夜、颳風下雨,Lynnie必須隨時警戒,「個人看護者責任」帶來長工時。
Lynnie也分享她前一個家庭照顧阿茲海默症患者的經驗,患者經常無意識走動,可能因此跌倒受傷,她必須在整理家務、照管三餐之餘,緊盯患者的動向。到了症狀後期,患者長期臥床,必須每2小時清理一次穢物與翻身、每4小時量一次血壓、脈搏與血糖、每天翻身擦澡一次;每餐都要把飯菜弄成糊,一口口餵食讓患者吞嚥,高強度的照顧工作下,Lynnie幾乎沒有休息時間。
2015年6月的「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家事移工每日平均工時約10小時,和在傳統工廠或電子工廠的外籍移工相比,工時較長,卻不受勞基法保障。去年勞動部雖透過勞動契約要求雇主新聘移工時須給薪1萬7千元,但薪資依舊未達基本工資,也沒有例休、國定假日與工時規範等保障。
該統計顯示,外籍看護平均薪資為每月18,770元,例假日都不放假者有36%,以每日平均工時10小時計,換算時薪約為62元,遠低於《勞基法》對於勞工的保障。
勞動部官員表示,目前僅產業類移工適用勞基法,考量家事類移工長期勞動權益確實矮人一截,已研議「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讓家事類移工也可比照基本工資、享休假權益和有相關工時保障,草案在行政院審議中。
遇毛手毛腳雇主 要忍多久?
「我在馬尼拉等了2個月才到台灣,仲介有告訴我案主家的狀況,但也只是先告知,而不是讓我選擇。幸好我遇到好雇主,但我妹妹就沒有這麼幸運了。」談到找雇主的過程,Lynnie說起同樣在台灣家庭服務的妹妹。
她服務的對象是一位爺爺,但困擾的是,爺爺會對她毛手毛腳,Lynnie的妹妹忍耐了一年,最後在一次言語與肢體騷擾後,決定撥1955求助。可是這通電話,也讓她在安置中心等待近2個月才找到新雇主,2個月的薪水成本,是筆不小的數字,也是當前制度下,移工轉換雇主無法避免的成本。
「自由轉換雇主」的規定一直是勞工團體的爭取重點。勞動部基於維護勞動市場安定與避免照護空窗,於《就服法》第59條規定外籍移工非因特殊情況不得自由轉換雇主。不過,勞動部在2005年底放寬條件,目前移工可透過「三方合意」轉換雇主,也就是新舊雇主和移工合意即可轉換;要是雇主已有違法情事,移工也能自己找雇主轉換。
看護變傭僕 勞動的灰色地帶
除了勞動條件沒保障,很多家事移工明明應聘來台做照護工作,但因住在雇主家裡,常被雇主當成幫傭。
來台四年多的Annie就遇上以看護之名行幫傭之實的雇主,在台期間從未見過要照顧的奶奶一面,工作從照顧老人,變成全家人的傭人,打掃、洗衣、煮菜之外,還要洗車、整理花園、照管小孩功課等。
這樣的案例並非少數,據勞動部統計,2015年「從事許可外工作」的裁罰案例共590件。長期關注移工議題的新事社會中心表示,去年中心協助處理的家事移工案件約100件,顯示家庭的私場域特性,提高移工被要求從事許可外工作的機會,但封閉的私人空間使勞動稽查難以落實。
從事「許可外工作」的情形層出不窮,勞動力發展署對此表示,雇主不得要求移工做許可外的工作,否則查證屬實可開罰3-15萬元。移工若發現雇主有違法情事,都可撥打1955專線申訴,全天候有專人服務,且提供各種母國語言。
長照推不動 家事移工是幫兇?
全年無休的長工時、未受《勞基法》保障的低收入,再加上語言不通和無法適應環境,難以轉換雇主的家事移工在離開原雇主後成了「逃逸移工」。據移民署統計,目前全台約5.2萬逃逸移工,其中五成八為女性,印尼女性逃逸移工佔總體的37%。
「逃逸移工」現象的背後,是照顧者勞動環境惡化的事實,照顧者勞動環境惡化則反映台灣長照體系的嚴重失衡。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15年全國失能人口達75.5萬人,但當前長照體系中的居家服務員與機構人員,只有2萬5千人。本國籍長照人力嚴重短缺,使得原本規劃為補充人力的外籍移工,成為支撐長照體系的唯一支柱。
隨著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各界越來越重視長照相關議題,但長照體系藍圖中,是否包含家事移工政策規劃與權益保障機制?長期追蹤移工議題的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藍佩嘉指出,「便宜好用」的家事移工緩解了台灣長照政策卡關的困境,卻也因為他們薪資遠低於本國照服員,導致照顧產業的勞動條件遲遲無法提升,讓原本的「救急處方」反而變成長照體系的「絆腳石」。
家事移工如何與本國照服員平衡,與解決人力不足的問題,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薛承泰指出,《長期照顧服務法》中已提出短期與中期目標:短期持續培養照服員,作為家中照服的儲備人力,輔導有需求的新住民投入訓練。中期建立完善的照服員證照制,提生照服專業形象以及提升台籍與外籍照服員素質。
雖然《長照法》已通過,但台灣各界對於長照體系的規劃仍不明朗,對家事移工的安排也尚在討論階段。不同類別的外籍移工是否整合?如何整合?政府與民間尚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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