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高雄地方媽媽在臉書發文,痛陳學校因為自己的小孩打掃不認真,被記了26支警告,影響高中分發學校權益,質疑學校侵犯學生的受教權,並控訴:「我家小孩又不是去學做清潔員的?」,對此,筆者身為國中基層教師,有一些話想對跟這位家長有雷同想法的地方媽媽或地方爸爸們說。

在教育現場的老師們,應該都有一個共同的經驗,那就是從孩子的表現,可以大致知道家長的樣子;從家長的樣子,也可以看出孩子未來的表現,教育家福祿貝爾的經典名言:「教育無他,愛與榜樣而已。」,老師跟家長身教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
首先,我要先打臉這位家長,孩子到學校受教育,並不是只有追求學科成績的卓越就好,包括灑掃、應對進退、人際關係、正確價值觀的建立……等等,就筆者淺見,都比考試考100分重要太多。
試問,當我們給孩子一個錯誤觀念,你只要把書唸好就好,其他什麼事都不用管,我們可能會教出這麼一個高材生,他可能是一個會殺害女友的恐怖情人,他可能身居國家要職,卻隻手遮天,貪贓枉法,這樣的高材生,就是教育失敗的最佳負面教材。

孩子會因為打掃不認真被老師記26支警告,我不相信老師完全沒有知會家長或是在聯絡簿上告知,就算老師疏忽,忘了通知,至少每學期成績單都可以了解孩子在學校的獎懲紀錄,家長自己是不是草草簽名了事,根本沒有細看呢?
再者,孩子已經讀國中了,應該要學習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高雄市在12年國教15個學區裡面,在多元發展要拿到滿分,是相對寬鬆的一個學區,就算獎懲這個項目拿不到分數,還有體適能、幹部、服務學習可以做彌補,遊戲規則訂在那邊,學校也都有宣導,孩子不努力爭取積分,家長平時不關心小孩,事後才在社群發文討拍,這根本就是巨嬰的行為。
12年國教的升學機制,大抵分為志願序、多元表現、會考積分這三大類,其中在志願序跟多元發展這兩個項目,經過這幾年的微調跟滾動式修正,基本上學生可以在毫無壓力的情況下,正常表現就可以在這兩個項目拿到滿分,學校端也會定期追蹤,針對分數偏低的學生發出預警,但有些學生就是堅持不當幹部、不當志工、被記了一堆警告也不積極銷過,這是孩子的選擇,但他們要學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同樣的道理,生小孩是父母當初的選擇,既然決定把小孩生下來,就要對這個小孩的教育負責,很多父母只生養而不教育,或者是把教育的責任全部推到學校老師身上。
這樣的孩子在國中階段,往往是校方的頭痛人物,但最多也就頭痛三年,父母可能要頭痛一輩子,從打掃被記26支警告這件小事,我們似乎可以看出,部分家長對於教育這件事的偏差觀念的嚴重程度,超乎我們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