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外籍看護自明年起「零付費」工作,雇主需支付7萬元以上機票與訓練費用,其實「零付費」早在許多國際代工廠商中運作,現有指責「零付費」傷害「弱勢」雇主,但一年至少付得出將近三十萬請外籍看護的人怎會是弱勢?台灣怎能始終自外於國際潮流?

所謂「零付費」(Zero Placement Fee)即「所有勞工不應為了被雇用而支付任何費用,尤其是外籍移工」,這規定避免製造血汗工廠、人口販運,因為勞工不必因為龐大債務被迫工作、加班、失去自由。如果看報導者的這則報導,就可以知道這個政策的來龍去脈,台灣代工企業與下單的跨國大企業對這個政策的出現,其實在某種程度做出了極大「貢獻」。
台商因「強迫勞動」屢被國際譴責,2018年,RBA曾點名台灣廠商「放任仲介向移工收取高額仲介費,導致工人前兩年常為了還債而工作」。
我也指出無論是美國勞動部的「強迫勞動製品清單」或美國人口販運問題報告都提到台灣外籍看護與遠洋漁工「受迫於肆無忌憚的仲介與雇主,被迫從事合約規定以外的工作,並處於被剝削的狀態,成為勞動販運的被害人。」
換句話說,此政策若真正實行後,台灣外籍看護來台前要支付的7~10萬元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用,從此都要雇主出。

輿論因此指責政府南向政策或「印尼政府獅子大開口」,或是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理事長賴昱崧表示「一旦要收費,7萬元至10萬元的費用全由雇主負擔,很多弱勢雇主恐怕也付不起」,如果以勞動部統計調查外籍家庭看護工六月份薪資平均為1萬9947元,包含經常性薪資1萬7550元、加班費2059元來看,一年薪水24萬,每月伙食水電費5000元計算,一年花得起三十萬的長照家庭怎麼會是弱勢?那些使用長照低收入免付費的家庭才真正是弱勢吧!
從台灣現行長照2.0的付費機制來看,政府給申請者的補助上限每月高達3萬6,180元,比外籍看護「薪水」高很多,但即使是失能等級第八級,也沒辦法把這些補助「轉換成」外籍看護「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隨侍在側無微不至的服務」,我們若以聰明使用長照2.0服務居家照顧服務篇(懶人包)的重度失能第八級王阿公作為例子來看,他用好用滿每月額度,一個月付六千左右。
根據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以其每個單位都30分鐘計算,11個單位也不過5個半小時,而且一個月只有週一到週五來服務,要是沒有人在其他時間照顧,王阿公怎麼辦?誰負責?一個月剩下的600多個小時還不是要家屬負責!



這就是一般有重症家人的民眾,寧可請外籍看護也不願意用長照2.0的原因了,但如前所述,聘僱外籍看護的一年「薪資成本」約30萬台幣,王阿公的家人之所以不請外籍看護而要靠政府,原因當然不是因為「想省錢」而是「沒錢」。
如果從2005年的141,752看護工、2,263家庭幫傭到2020年9月的252,100看護工、1,670家庭幫傭人數來看,台灣人已經對外籍看護工的「需求」,正反映出台灣長照制度的崩潰。
根據莊博鈞論文《臺灣社福外勞政策之政治經濟分析》的介紹,外籍看護工從1992年的306人,一路變成如今的25萬人,究竟是怎麼回事?情況不是失控了嗎?


我已經寫過相當多關於台灣長照制度量能不足的問題,外籍看護人數從1992年至今暴漲約824倍,儘管歷屆政府都推動相關制度,這麼多的外籍看護需求顯示出一個殘酷的現實,台灣人沒有能力自己照顧自己的老人與失能者。
本文的看法是,既然政府解決不了長照問題的需求,又不願意提供25萬以上外籍看護與家庭幫傭真正有受勞基法保障的機會,台灣基於不被世界當成血汗勞工的「基地」與至少稍微人性對待這些已經被法律歧視的「勞工」,難道不應該讓台灣加入「零付費」的行列,減低外籍看護被壓迫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