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先向第一線的醫護人員以及陳時中部長及相關政府官員致上謝意。

第一波的新冠病毒,我們擋下了,但第二波從歐美等其他地方境外移入的個案,卻在近日有著竄升的情形。
對於第一波從中國大陸移入的病毒帶原者,我國政府以「全面殲敵」的手段,阻絕病毒於國門之外,也成功降低台灣在第一波病毒的受感染者。

然而,當病毒在歐美以擴散的方式爆炸確診時,我國政府應將第一波阻擋病毒的經驗加以應用,除對部分國家、省分以警示的方式要求隔離外,更應思考是否應如印度、越南、紐西蘭等國,針對其他國家以停發簽證或要求暫緩來台的方式,讓境外病毒移入的可能性降低,同時嚇阻國人以出團方式旅遊攜帶病毒回台。

雖然這種手段確實較為激烈,但事實上卻比選擇性阻隔病毒的方式,來的更為有效且實際。
由於歐美國家疫情迄今未能有效控制,加上防疫觀念的落後及醫療資源的不普及,倘若出現防疫上的破口,對於國人而言,是難以承擔且得知帶原者的。或許有人會以人道考量、法律爭議作反駁,但當其他國家同樣對義大利以關閉邊境、斷航的方式,向其國人提供最初階的防範時,我國應可效法並加以斟酌。
另一方面,倘若呈現與病毒擴散國的斷航狀態,並不用擔心法界人士所質疑的,限制人民出國的法源依據爭議,當航運已然中斷,此種爭議本就不復存在。

同時也能讓部分不肖人士,試圖將防疫補助作為旅遊補貼的糟糕心態。
縱然相關的規定仍須指揮中心定奪,但本文並不以「合法與否」作為撰寫的骨幹,當疫情難以受控制時,如若我國仍無法做出即時、必然的管控,則這種病毒侵入國門的破口,應屬可預料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