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對待外籍看護非常異常,從台灣國際勞工暨和諧促進會的主張可略知一二。為何臺灣人到2021年的今天,還會覺得付了錢就有權要求外籍看護24小時皆負有照顧義務?難道臺灣人領了薪水,就必須24小時待命且負有法律責任?更荒謬的是,台灣國際勞工暨和諧促進會另一則貼文充分顯示了許多臺灣雇主的「人權觀」。報導者有一則新聞提到外籍看護阿蒂(Endang. K)說「有些朋友跟我說,老闆怕她們出去會被感染,把肺炎帶回家傳給老人家,所以被禁止出門,一整年都不能出去,最多就只能在家裡附近走一走。全台灣都有這樣的事情。」台灣國際勞工暨和諧促進會因此「見獵心喜」的說:「大家即日起,拿出防疫的決心,#全面禁假,或是最起碼要求在家休假不上工, #禁止出門群聚!也拜託仲介們幫忙要求,避免放假群聚。畢竟不要求、不執行,也都出現外傭抱怨說「朋友都沒放假」了,就全面執行,以免發生外勞的 #愛比較 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