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姦已除罪,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陳美華近年研究婚外性,發現台灣不論未婚或已婚女性,都愈來愈期待在關係裡找到自由、不被綁死,也因此較接受婚外性,「大叔之戀」愈來愈多。像一般人眼中的「小三」,許多已根本不想搶當「正宮」,迥異傳統「狐狸精」逼走元配的婚外性敘事。
遺產分配問題多,最麻煩的就是人過世後,突然冒出不認識的人,要分遺產,許姓男子事業有成,因無子嗣,瞞著妻子在外養小三,生下一子,這段婚外情維持五年許男猝逝,小三先透過訴訟確認兒子對許的遺產有繼承權後,興訟要許的元配另外給50萬扶養費,官司敗訴關鍵是小三的年齡,法界人士說,扶養有很嚴格條件限制,生前有扶養事實,不代表死後繼續付錢。
2015年,一名中國大陸女子的故事被刊登在美國華盛頓郵報頭條,她不是知名度高的大人物,也不是名門閨秀,她叫張玉芬,是專打小三的「二奶殺手」。20年來,她暴打過8000個小三,打擊小三是張玉芬一輩子的人生目標,但她如今已收手。為什麼?
「業績大概掉了2/3吧!」去年5月底,大法官釋憲宣告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一年過去了,有徵信業者說,業績狂掉是可以預期的,其實抓姦十之八九都是為了錢,通姦罪還在的時候,可以「以刑逼民」,現在通姦只要賠錢了事,警察也不處理抓姦了,「我們也不想惹麻煩」,要求直接抓姦的客戶幾乎趨近於零,只好轉型朝向商業案件調查,「委託人從元配換成公司,起碼確保可以收到錢」。
去年529通姦除罪化後,民事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成為維護配偶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近日陸續發生日籍桌球選手福原愛與他人同遊同飯店過夜、立委王定宇及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的「租屋門」事件。法界人士指出,這兩件事可能都相當程度損害到配偶權,本報整理近兩年法院的相關判決,賠償數字從數萬元到上百萬都有,侵權行為越嚴重,判賠數字越高,其中一案,男主角偷吃女同事長達7年,還生下雙胞胎,最後判決小三得賠元配100萬。
江蘇徐州日前出現一間「戀愛學院」,開設「女神提升課」、「分手挽回課」和「幸福婚姻課」等多種課程,課程疑涉及性愛技巧教學,更自稱獨創「勾魂奪心36計」,專業培養「狐狸精」,以勾搭男性的能力為噱頭宣傳。一些大陸網友感嘆,「撈妹特訓班」居然可以公開營業和授課,令人質疑相關課程與PUA(Pick-up Artist,搭訕藝術家)沒有差異。
前民眾黨中央委員張益贍被爆出和民眾黨團助理蔡宜芳有不倫戀,兩人不僅私下幽會多次,還被目擊上摩鐵,引發熱議。張益贍對此解釋,兩人是去談公事,但此說法不被黨中央採納,民眾黨仍祭出開除黨籍處分,蔡宜芳則遭停止黨權一年之處分,未來一年將不得選舉黨代表,亦不得擔任黨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