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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新規限攤商這情況不能碰食物 業者問官員:一人怎辦?

衛福部食藥署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要求從事食品製作業者,手部不能接觸或觸碰到金錢,限期未改善可處6萬元到2億元罰鍰。為此,多為一人作業的夜市攤商直呼衝擊大,士林商圈表示,請制定法律的官員實際了解攤販作業。
據了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是指不論規模大小、所有食品業者都應該實施。食藥署食品組長劉芳銘表示,準則中僅要求攤商不可先碰錢,又直接觸摸食材,攤商若擔心一人要調理食物,又要找錢忙不過來,未必需要一直洗手,可改以夾子夾取食材,或找完錢佩戴手套等,相信業者可想出許多配套措施。
為此,士林商圈促進協會理事長蘇文山表示,夜市很多攤商是一人作業,很難抽身或再找人專門收錢,尤其罰款最低從6萬元到2億元相當驚人,但是現在細節、配套等都沒有出爐,根本也無從告知店家。
至於非接觸式的Line Pay或街口等電子支付。蘇文山說,業者不喜歡使用電子支付的原因在於,每一百元就要抽2.2%,以及消費者的付款到業者實領的時間差距三天,以及人潮眾多時訊號不穩,也難以使用電子支付。「這幾點就讓業者寧願收現金。」
蘇文山強調,自訂法規的官員,要請他們實際來了解攤販的作業程序,「這樣衝擊會很大,到底該何去何從?」
連鎖手搖業者表示,由於消費者多使用電子支付,因此比較少遇到收現金的情況,萬一真的有收現金的情況,通常人手比較充足,或者使用酒精做消毒,但仍要看詳細法規才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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