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提11案修法禁萊豬入校 教部:現行法規已完備

蔡政府明年元旦起擴大開放美豬、美牛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將可進口來台,家長憂心孩子在校「飯來張口」,若未從源頭把關,孩子恐誤食萊克多巴胺豬肉。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審查「學校衛生法」第23條修正案,19提案中有11案與限制團膳業者使用美豬肉品有關,皆由在野黨與黨團提出,僅進行詢答,召委萬美玲表示,為保障孩子健康,必須修法從嚴規範,從源頭把關。
不過,教育部長潘文忠仍未鬆口是否支持修法,強調現行法規機制已完備,可確保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教育部已著手修正「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契約範本,規範學校食材採用國產牛、豬肉,並訂定相關罰則,最快11月底完成修正,努力將契約、管理基準一一落實。
國民黨籍立委林奕華表示,教育部8月28日發函地方政府、學校,明確要求「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但現行母法僅禁止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卻未明文禁止含乙型受體素肉品(瘦肉精),一紙公文效力不足,政策不穩定隨時都有可能會發生,應立法保障學童安全。
萬美玲也提到,教育部函告各校一律使用各級學校國產豬牛,但學校衛生法並未明文禁止瘦肉精,民眾擔心教育部改變政策,應該要修法明定。
民眾黨團也提出學校衛生法第23條修正草案,民眾黨籍立委高虹安在提案說明時就批評,「部長國文是不是有問題?」單看教育部書面報告,稱現行法規完備,但現行法規寫得是「優先採用」,跟「一律使用」是不同字眼,行政公文下達卻沒有罰則,換約也無強制性規範。
林奕華也提到,公文效力不是法,地方政府也反映,如果沒修法也沒法規範。根據學校衛生法,因是優先使用國產肉,沒用國產肉品不用記點,但對沒使用非基改,就會被記點,各校每學期也會針對基改食品進行2次檢驗,呼籲能將瘦肉精議題入法,比照基改食品辦理,一旦修法,後面就好辦事。
潘文忠表示,依學校衛生法授權教育部擬訂契約範本,「(契約)事實上就是一個子法」,契約範本能明確表示具體如何執行、運作,也包含罰則,預計11月底前完成契約範本修正。
但林奕華質疑,母法沒修就是優先使用國產牛豬,且公文本身是行政作為,要怎麼知道明年會不會變動;林也提到,三章一Q只要一個月20天供餐,有10天用在地食材就達補助標準,且只管主食材,不管配菜,無法完全把關,必須要修法才能真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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