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挺樑改罷樑是創意?誰縱容民團踩踏法律

罷樑團體把文宣改成馬英九「挺罷樑」,但其他內容和圖片都一樣,民團說是合理使用的範圍內。圖/取自山海公民拆樑行動臉書
罷樑團體把文宣改成馬英九「挺罷樑」,但其他內容和圖片都一樣,民團說是合理使用的範圍內。圖/取自山海公民拆樑行動臉書

民團要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並將前總統馬英九「反惡罷、挺善樑」的文宣改為「挺罷樑」圖卡加以傳播。藍營揚言提告,民團辯稱是迷因作品,落在合理使用範圍。中選會則說這與選務辦理無涉,至於是否違法,不予評論。中選會態度消極,難怪選舉文宣惡搞,總是難以禁絕。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二創」國民黨的宣傳圖卡,引發爭議。馬辦表示,網軍用改圖的下三濫手段,不屑回應這種民主敗類的行徑。國民黨基隆市黨部則認為罷謝團體行為惡劣,不排除提告。

眼見事態擴大,山海公民拆樑行動罷樑小組發言人李晏蓉出面回應,聲稱迷因作品大多以詼諧仿作、kuso的作品為主,轉傳/轉貼作品的行為也多是不涉及營利,因此多是落在合理使用的範圍內;李還說,公團秉持創意多元性,以及網路流行的迷因文化進行創作,希望以詼諧、和平、理性的抗爭方式表明訴求,並傳達對於藍營政治明星到訪的歡迎之意。

李晏蓉說把「反惡罷、挺善樑」的馬英九改成「挺罷樑」,在馬英九及藍營人士看來,絕非詼諧或kuso,已到達惡意栽贓,甚至誤導民眾以為馬支持罷免行動,要被惡搞的一方如何接受這是創意,而發出會心的一笑?李晏蓉說這是傳達對於藍營政治明星到訪的歡迎之意,這又是那門子的歡迎?

其實,要說選舉文宣惡搞,例子還真不少,其中算經典的是6年前陳學聖參選桃園市長的那一次,陳公布主題為「一直都在,只是沒有存在感」的文宣,自嘲自己曝光不高,但仍認真跑基層,沒想到文宣被惡搞,甚至把他變成保險套代言人。

對此,陳學聖很有風度的回應,希望他上任後能創造更多舞台,讓年輕人創意被更多人看見;他更在臉書大方分享圖片,除了文宣變成保險套廣告外,也有變成沙發廣告,反而創造一波網路聲量。

兩年前的地方選舉,民進黨市議員候進人陳福慶的布條原本寫著「覺醒換議員」,結果被人惡搞,將原本的「換議員」,改以「不投民進黨」的紅布覆蓋,讓他氣得報警;2014年,國民黨提名連勝文參選台北市長,他的文宣也遭惡搞,一張「支持連勝文十大理由」文宣的第十點印著:「勝文工作遍及『全班』,最有國際觀」,原來是「全球」被改成「全班」,不少網友嘲笑說,連其實是要選「班長」,競總也只能表達譴責、遺憾。

文宣惡搞案例多到數不完,但最後大都不了了之,中選會把罷免活動文宣惡搞歸類為罷免提議方與被罷免人方彼此之間的爭議,說這與選務無涉,至於是否涉及法律爭議,選務機關依法循例,不予評論,這真是超完美切割;至於依什麼法、循什麼例,中選會並未加說明,擺明就是縱容民團。

面對惡搞文宣,當事人可以幽默以對,例如昔日的陳學聖,當事人也可以提告法辦,但不一定會有結果。

其中關鍵在於惡搞的文宣是否出於創意、有無KUSO成份,這牽涉主觀認定。但是把「挺善樑」竄改為「挺罷樑」,雖一字之差,卻已有使罷免案通過的意圖,綠營辯稱連署還在查對名冊階段,沒有選罷法適用,但罷樑吵了好幾個月,時序難以切割,如果中選會自始能公正處理罷免案,公民團體又怎敢踩踏法律紅線恣意而為?

中選會 罷免 謝國樑 馬英九

延伸閱讀

馬英九挺謝國樑文宣遭惡搞 羅智強批罷樑團體「水準低落」

史博物館長8月離職 陳學聖:蔡政府內任6人更替如走馬燈

「廢止義務役1年役期」公投提案 中選會決議駁回

青年學歷越高求職越難 陳學聖籲賴清德提解決方案

相關新聞

傳寄2萬分查詢單 吳欣岱批謝國樑:韓國瑜都不敢這樣搞

基隆市選委會陸續寄出罷免謝國樑連署書有疑義的查詢單,綠議員及公民團體指控將寄出2萬分,比罷韓多了90倍,質疑選委會行政不...

馬英九挺樑圖被改 恐觸法

發起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的「山海公民拆樑行動」將前總統馬英九「反惡罷、挺善樑」的宣傳照片,竄改為「挺罷樑」圖卡在臉書等社群...

變造馬英九挺樑文宣 罷團挨告

公民團體推動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二創」國民黨文宣,昨天挨告。國民黨基隆市黨部指罷團製造假訊息,透過網路散布,宛如政治詐...

罷樑延燒 廟口夜市見反罷免 攤位曝光恐遭抵制

基隆市長謝國樑面臨罷免考驗,基隆廟口夜市電子看板出現「反對為罷免而罷免」,攤販小組總代表謝文賢坦承是他個人意見,引發關注...

【重磅快評】罷樑學罷韓造假 司法還要再次輕縱?

推動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的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擅自竄改國民黨「反惡霸挺善樑」文宣,還透過網路大量散發,作法與4年前罷韓團體在...

基隆夜市挺謝國樑遭抵制 王鴻薇:言論自由已死

公民團體「山海公民拆樑行動」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的「拆樑」行動,正如火如荼進行中。基隆廟口夜市總代表謝文賢在電子看板表達「...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