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浪貓受傷善心者送醫救治卻卡關 因查出晶片有主人沒接電話

台中市沙鹿區日前出現一隻浪貓,主動接近某工作室,善心者餵養後,發現貓右前腿嚴重皮開肉綻撕裂傷,傷口深及裡頭,緊急誘捕送醫,原以為施打鎮定劑後可立即清創手術縫合救治,未料晶片掃描後確認「有主人」,醫院無法直接進行縫合手術,讓善心者急得到處求援。
暫養浪貓的陳姓男子表示,他們稱此貓為「二花」,已在他工作室附近出沒幾個月,平時餵食,但始終不被親近。前天發現牠右前腿皮開肉綻,傷口直徑3公分深又出血,情況嚴重,深怕感染敗血症,立即設法誘捕送往動物醫院。
二花戒心強,醫師甚至施打多次麻醉針才成功讓牠昏睡清創傷口,並準備手術縫合。當場晶片掃描,竟發現牠已有主人。動物醫院表示,因涉及飼主權益與醫療同意問題,在未取得原飼主授權下,無法直接進行縫合等侵入性手術。
查出原飼主和電話,打電話無人接聽,重傷貓醫療決策卡關。他再去打電話到1959動保專線,專線人員表示晚上8點後會派人帶回就醫安置,並持續連絡主人。
送醫過程一波三折,陳姓男子很無奈,他說開始撥打台中市1959動保專線依指示送至緊急特約救護的動物醫院,該醫院以人力不足為由拒收,台中市動物之家要他隔天上班時間再自行送到動保處。
陳男表示,動保制度有灰色地帶,當受傷動物已植晶片、有法律飼主,但又無法即時取得授權時,第一線獸醫院常醫療責任問題不敢貿然手術;行政單位若又陷於層層程序,受苦的仍是動物。
他認為,若傷勢已達危及生命程度,是否應建立「緊急醫療授權機制」,讓獸醫得以先行必要處置,而非讓動物在等待程序中錯失黃金救援時間,需主管機關重視且檢討法令。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