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毒駕放人惹議!彰化市長怒要檢舉法官 地院發聲明澄清

川普受NBC採訪 親吐新任伊朗最高領袖「更理性但傷勢嚴重」

陸船侵我水域喊「同屬一中」 海巡船艦勸離:請為台海和平審慎行動

雙髻鯊基隆魚市秤重賣 他驚訝PO網:國外運氣好才能看到

有人在基隆崁仔頂魚市場拍下業者販售雙髻鯊(錘頭鯊)畫面成為話題,市府表示,目前台灣沿近海並未禁捕雙髻鯊、龍紋鯊等食用沙魚;圖為餐飲業者在崁仔頂購買的龍紋鯊。記者邱瑞杰/翻攝
有人在基隆崁仔頂魚市場拍下業者販售雙髻鯊(錘頭鯊)畫面成為話題,市府表示,目前台灣沿近海並未禁捕雙髻鯊、龍紋鯊等食用沙魚;圖為餐飲業者在崁仔頂購買的龍紋鯊。記者邱瑞杰/翻攝

有人在基隆崁仔頂魚市場拍下雙髻鯊(錘頭鯊)的畫面,指在國外運氣好才能看到,在崁仔頂竟然「秤重賣」。市府表示,拍攝者可能較有保育觀念,求好心切,目前三大洋禁捕,但台灣沿近海並未禁捕。雙髻鯊是食用沙魚,漁民可採捕但要通報。

有人上傳一段影片到社群平台「Threads」,畫面是在崁仔頂魚市場,魚販擺放成籃的魚貨中有雙髻鯊等鯊魚,貼文指出「出國要看運氣才能看到的錘頭鯊,在台灣被秤斤秤重賣。」

基市府產業發展處長蔡馥嚀今晨到崁仔頂魚市場了解市況,她說,魚行常販賣的鯊魚是龍紋鯊和雙髻鯊,目前台灣沿海都未禁捕,也是市場常用來做成加工食品的食材。

蔡馥嚀認為,貼文的民眾比較求好親切,保育觀念也比較高。三大洋目前禁捕雙髻鯊,台灣沿近海則沒有禁捕,只是漁民如果有混獲或捕到的話要通報。產發處後續會查詢漁民到底有沒有依規定申報,並持續追蹤是否有不可販賣的鯊魚在市場上販賣。

林姓餐飲業者今晨到崁仔頂魚市場,買了一隻龍紋鯊,準備做成甜不辣或鯊魚煙。對於有網友質疑市場竟然可以買賣鯊魚,他認為是「外行人說內行話」,他們並不全然知道國內鯊魚的管理方式。

崁仔頂魚行聯誼會會長彭瑞祺表示,有些民眾不懂哪些鯊魚有管制,哪些沒有管制,因為分不清楚,所以在崁仔頂看到鯊魚就拍攝並上傳網路,其實在崁仔頂販賣的鯊魚都是合法的種類。

彭瑞祺說,漁民出海捕魚進港時會報關,海巡人員都查看過,魚行販賣雙髻鯊、龍紋鯊等合法鯊魚,餐飲業者購買去做魚漿或鯊魚煙,卻被外界質疑違法,雙方都很無奈。

彭瑞祺指出,政府管制採捕販賣的鯊魚種類,漁民和魚行業者都知道,因為罰很重,大家也怕被抓去關,不可能知法犯法。

鯊魚 漁民 基隆

延伸閱讀

影/空拍影像曝 4小虎鯨集體擱淺「孕媽咪」22小時急野放這原因

台南鹹酥雞攤賣1物驚呆台北人 一票老饕全被圈粉:必點

日本買UNIQLO褲子太長? 內行曝「超佛修改規則」:帶回台也免費

醫美偷拍滾雪球 吳明賢痛批醫美亂象 轟最大原因出在經營者「非醫師」

相關新聞

警車輾過愛犬竟當眾「開槍安樂死」!澳洲警殘忍執法 冷血畫面曝光引爆民眾怒火

澳洲昆士蘭日前發生一起駭人的執法爭議,警察不慎開車輾過一隻由15歲少女所飼養的寵物犬釀成重傷,孰料警方沒有立即將狗狗送往動物醫院搶救,反而在群眾圍觀狀況下「開槍安樂死」。

【動物冷知識】白蟻其實不愛吃木頭?超過6成靠「吃土」維生

哈囉大家好,我是帽帽!說到白蟻,許多人腦海中浮現的,大概都是一群躲在木頭裡大快朵頤,最後把房屋啃得千瘡百孔的可怕害蟲。

日本椿象大爆發!較往年增40倍 專家揭防治關鍵:拉窗簾、不刺激

據日媒「RKB每日放送」報導,2026年觀察到的椿象捕獲數量,在福岡和佐賀縣竟高達往年平均值的40倍之多。專家分析,造成今年椿象猖獗的主因為「暖冬」。由於冬季生存率大幅提高,經過寒冬後存活的數量達往年平均的7倍,相較於兩年前的爆發期也多出3倍。

【動物冷知識】南方定居型虎鯨超挑食只吃「這一味」 差點把自己餓到滅絕

哈囉大家好,我是帽帽!你知道嗎?海洋霸主虎鯨,不僅有超強的狩獵能力、幾乎什麼都吃,還懂得利用團隊合作狩獵,在海洋中就是食物鏈的頂端!!

奈良鹿屁屁射出「萬丈佛光」!百萬網友笑翻:莫名充滿神聖感

據日媒HUFFPOST報導,近期日本X上一段拍攝奈良公園小鹿的影片引發熱烈迴響,短短時間內就超過12萬次按讚且有328.2萬次瀏覽。這段由喜歡拍鹿的網友@igufoto上傳的影片,以「突然開始強烈發光的屁股」為題。影片中兩隻小鹿原本在廣闊的草地上悠哉吃草,沒想到下一秒,其中一隻小鹿的臀部竟然射出耀眼奪目的強光,彷彿自帶神明光環,這充滿巧合的畫面瞬間讓大批網友笑翻。

引眾怒!學生吃掉228公園吉祥物「鱷雀鱔」 道歉沒用北市府要開罰了

北市二二八公園內的「鱷雀鱔」,是許多民眾逛公園必觀賞的「吉祥物」,這隻鱷雀鱔在池內生活20多年,卻遭兩名自稱成大釣魚社學生以「清除外來種」名義,釣起後帶去熱炒店料理,還將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憤怒。北市公園處表示,這兩名學生今上午已打電話到公園處致歉,北市府也將開罰3千元。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