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損36億!遊蕩犬5年釀42死1.4萬傷 民團籲凍結動保預算

全台逾14萬隻犬隻在外遊蕩,追車傷人、攻擊野生動物、造成農損等事件頻傳。野保團體估算,過去5年因動物碰撞導致的交通事故,已造成42人死亡、1.4萬人受傷;若納入道路安全、農業與生態損失,每年承受總計高達36.4億元的社會成本。民團批評,農業部遊蕩犬管理政策失能,正值立法院預算審查,呼籲在動保司提出具體改革方案前,應凍結相關預算,停止納稅人的錢繼續「餵養失能政策」。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理事長李宗宸表示,依交通部統計,近5年因動物碰撞造成的交通事故,已導致42人死亡、1萬4030人受傷。若依運輸研究所推估基準換算,遊蕩動物造成的道路安全經濟損失,每年即達34億7118萬元。而道安34.7億元,加上生態損失1.4億元、農損3000萬,總計高達36.4億元。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鄭憲燦說,遊蕩犬造成的農業損失,目前僅彰化縣有較完整統計;若以此推估,全台每年至少發生550起遊蕩犬入侵畜舍事件,農民每年財產損失至少3000萬元,且多半求償無門。
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課長王時瑋說,一隻穿山甲每年能吃掉數百萬隻白蟻,且挖掘的洞穴提供不同物種利用,對森林環境具正面助益,依2025年國際期刊估算穿山甲的環境價值,去年遭犬隻攻擊的穿山甲,約造成1.4億元生態損失。他批評,政府一邊撥預算保育生態,另一邊卻放任遊蕩犬獵殺野生動物,無疑是國家預算的自相矛盾與資源浪費。
台灣爬行類動物保育協會理事長游崇瑋說,動保司將大量預算投入捕捉、絕育與回置,卻不願正視源頭管理與餵食責任,形成「沒事我餵餵,有事牠浪浪」的權責真空,正是導致年損36億元社會成本與人命傷亡的罪魁禍首。
野保團體提出3大訴求,要求農業部系統性收集全國各地遊蕩動物造成的農損、道安及生態等損害數據,並建立資料公開平台以供檢視;在《動保法》修法中明確納入長期餵食者的「實際管領人」責任;動保司應提出具明確期程的減量計畫,並將熱區管理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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