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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用藥新制惹議 民眾政策平台提案要求暫緩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將於7月上路,規定供動物、人用的藥品須由藥商登錄為「動保藥品」才能直接賣給獸醫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將於7月上路,規定供動物、人用的藥品須由藥商登錄為「動保藥品」才能直接賣給獸醫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寵物用藥管理新制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規定同時供人與動物使用的藥品,須由藥商登錄為「動保藥品」後,方可販售給動物診療機構,但也引起獸醫界與飼主在延誤治療上的憂心。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暫緩「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新制提案,要求完善急診備藥與結構性藥源供應配套。

寵物用藥管理新制將於7月上路,但多項急救用針劑、醫用氧氣登錄不如預期,外界擔憂,寵物於手術或急診時恐無藥可用。

該提案表示,​動物醫療與人類醫療存在本質差異,包含無全民健保機制、夜間藥局普及率低、動物生理變化極快等,若未建立完整的「院內備藥」與「急救用藥」配套法源即強行上路,將導致​急救黃金時間流,強心針、抗癲癇、止血藥、氧氣等資源若需由飼主持處方箋外領,往返時間將直接導致動物死亡。

此外,由於台灣缺乏藥廠申請動物專用藥物字號的意願,導致臨床所需的特殊劑型與醫療資材,難以透過常態供應鏈直接進貨至醫療現場,而全台缺乏24小時動物專用供藥點,夜間急診若無院內備藥,等同宣告醫療終止。

行政負擔則是民眾與獸醫師討論最多的部分,由於動物用藥需依體重精確換算微量劑量,目前制度將導致飼主領完原包裝藥品後,仍須提藥回醫院請獸醫協助分裝,造成醫療資源無效往返,增加藥品保存風險,而院內若無備藥導致醫療程序中斷,產生的醫療糾紛責任歸屬將由飼主與醫院承受。

該提案舉例,國外制度通常是先承認獸醫醫療裁量權,再透過藥品分類與條件管理,即先允許醫療使用,再進行控管,因此動物醫院仍可院內備藥與急救使用。而台灣目前制度方向,若未建立院內備藥與急救用藥明確法源與配套,即直接上路,容易產生嚴重的實務衝突。

該提案建議政府,應​暫緩7月1日新制度上路,​確立院內備藥合法地位,應明列急救藥品清單,允許獸醫醫療機構合法購置並儲存於院內,供臨床即時使用,不外流,住院期間的用藥應視為醫療行為之一環,允許在院內即時配置給藥,並待完善配套後再推行,避免因行政瑕疵引發的民怨,降低政策推行阻力。

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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