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新制7月上路 救傷團體:忽略偏鄉野生動物、體系人力恐崩潰

寵物用藥新制將於7月正式上路,規定同時供動物、人用的藥品須由藥商登錄為「動保藥品」才能販售給獸醫院。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表示,若藥商未登錄獸醫便不得預先備藥,這套制度忽略了偏鄉地理限制與無主野生動物的救援現實,也會造成體系與人力的崩潰,長遠來看,應全面開放獸醫師視臨床需求使用人藥。
野灣今表示,台灣長期以來受限於「藥事法」與「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規範,獸醫師在治療犬貓、野生動物及特殊寵物(兔、鳥、爬蟲等)時,經常面臨無動物專用藥的困境,為了管理此一灰色地帶,農業部與衛福部會一同訂定「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預定於今年7月1日正式全面實施。
野灣表示,位於台東池上的野灣野生動物醫院,救援對象包括穿山甲、猛禽與各類受傷的野生動物,然而池上的藥局數量極其有限,且醫用氧氣僅台東市區才有,如果在地藥局沒有特定的急救藥物,救傷人員必須往返奔波超過2個小時車程到台東市區領藥,來回的每1分鐘都足以讓無數寶貴且稀有的生命在診療台上無助離去。
野灣指出,在新制的條件下,當一隻野生動物送抵野灣,獸醫師檢查並開好藥單之後,就得派員開始四處尋找藥物,再加上住院中動物的例行醫療,平均每天至少要花費1個人力在外面找藥,而這名人員原本是專業的獸醫師或保育員,其具備有野生動物跨物種的醫療知識、復健知識、營養知識、生態知識、照養知識,現在變成專業外勤人員,這不是醫療,這是體系與人力的崩潰。
野灣建議,參考歐盟與美國作法,採用「階梯用藥(Cascade)」原則,允許獸醫在無替代藥物時,預先採購並儲備少量人藥以應對臨床需求;澳洲則針對野生動物救傷機構發放「特殊授權」,允許直接向供應商採購,免除零售藥局的行政延宕。
野灣表次,4月10日的跨部會會議中,呼籲允許偏鄉醫院與「野生動物救傷中心」直接向藥商預先儲備急救藥與氧氣,免除無效的跑腿程序,藥局僅作為供應端,物種特異性的精密稀釋與分裝,應交由最了解動物生理的獸醫處理,並建立藥品流向數位申報,消滅急診室裡致命的「等藥期」。
長遠訴求部分,參考歐美澳法規,讓醫療主權回歸診間,賦予獸醫完整的藥品處置與採購權,另除具公衛風險的藥物外,應全面開放獸醫師視臨床需求使用人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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