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藥局領藥?人用藥品新制飼主憂延誤治療 藥界:急救藥寄放獸醫診所

農業部與衛福部合作制定新制,可同時供應動物、人用的藥品,需由藥商登錄為動保藥品後,才能直接賣給獸醫診所,若寵物治療需使用未登錄的人用藥品,需由飼主至藥局購買。近期,獸醫界及飼主發聲質疑,多款急救用藥及醫用氧氣藥商未完成登錄,要飼主奔波購藥,恐延誤治療。對此,藥界提出解方,可由藥局購藥後,將急救用藥寄放獸醫診所。
早年獸醫診所使用人用藥品治療寵物,多由藥商直接賣給獸醫診所,但「藥事法」規定中,並未允許藥商販售藥品給獸醫診所,為強化流向管理,衛福部食藥署加強查緝,藥商不再提供藥品,導致獸醫診所斷藥,為求解套,農業部與衛福部2年前制定「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後稱人用藥品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上路。
依「人用藥品管理辦法」,可治療犬貓的人用藥品,需由藥商登錄為「動保用藥」,才能直接販售給動物醫院,若未登錄,則需由獸醫師開立購藥證明,由飼主至藥局購買。這類可治療犬貓的人用藥品,採正面表列,目前已納入700餘項,而醫用氧氣則是近期才被納入。獸醫及飼主憂心,毛小孩需使用急救藥品、氧氣時,還要飼主跑到藥局領藥,恐緩不濟急,陸續在網路社群發難。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李懿軒說,「人用藥品管理辦法」有2年緩衝期,近期會有相關討論,表示緩衝期間藥商申請動保藥品登錄需求,未滿足動物診療機構需求,農業部防檢署應加緊鼓勵業者登錄動保藥品,並建議衛福部食藥署設法了解業者未申請登錄原因,這些藥品原為人用藥品,廠商不必重開生產線,只需將藥品貼上動物用藥標籤,向防檢署申請登錄後就可販賣給動物醫院。
無動保用藥登錄的品項,需由寵物飼主向藥師購買,李懿軒說,「人用藥品管理辦法」要求,比照人用處方箋概念,每一張購藥證明,藥師只能販售供一隻寵物使用的藥品,原因是藥局非中盤商,僅可從事個別零售、調劑業務,為解決緊急用藥需求,建議可由藥局購入急救用藥後,「寄放」於獸醫診所,獸醫師有緊急需求時先取用,再提供購藥證明讓藥師登錄至主管機關網站。
李懿軒說,依前述流程,可在法規「一對一」購藥精神,避免藥品批發讓流向難以掌控,或流入非法用途,同時兼顧寵物急救時效性,避免讓飼主在寵物急救時還需在獸醫診所、藥局間奔波,建議新制上路前,主管機關應針對相關流程、使用辦法舉辦說明會,新制上路後,藥師與飼主接觸增加後,也可因應社會需求,舉辦藥師培訓、教育訓練,對此,藥界樂觀其成。
部分人士質疑,藥師公會全聯會為自身利益阻擋寵物用藥,「想讓毛小孩無藥可用」。李懿軒感嘆,藥界絕對沒有「卡事情」,「人用藥品管理辦法」2年前制定時,為各界討論共識,飼主及獸醫關注的醫用氣體,也是近期才由防檢署納入列表中,且辦法設有緩衝期,目的便是解決問題,盼各界理性討論,盡快解決現行疑慮,讓毛小孩有藥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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