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遊蕩犬失控...餵食者是否算飼主?動保法修訂引爭論

嘉義縣遊蕩犬問題惡化,近年不僅追咬民眾、危及長者學童安全,也頻傳侵擾農漁業、破壞生態,引爆民眾怒火。立委蔡易餘等提案修訂動保法,將「定時定點餵食者」納管飼主責任,引發部分動保人士愛媽反彈,討論在社群延燒。反對者批評修法打擊救援動物意願;但也有許多民眾支持修法納管,防遊蕩犬失控。
嘉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統計,透過精準捕捉專線通報肇事案件,家犬與遊蕩犬比例各約占一半,顯示放養、棄養及長期餵養行為,已成犬隻失控重要關鍵。家畜所去年對長期餵食超過10隻遊蕩犬吳姓婦人,裁罰8萬6千元,捕捉11隻犬安置。地方陸續傳出遊蕩犬闖入濕地追逐保育類黑面琵鷺、撕咬鵝群,甚至咬死豬隻事件,外界憂心恐成禽流感、非洲豬瘟及狂犬病等疫病傳播媒介。
面對爭議升溫,立委蔡易餘等提案修訂動物保護法,將「定時、定點餵食者」納入飼主責任範圍,引發部分動保人士愛媽士強烈反彈認為,餵養多出於減少犬隻飢餓與降低攻擊性,是協助穩定族群,而非製造問題;但許多農民居民則表態支持修法,認為遊蕩犬群聚失控已成事實,必須建立責任歸屬與管理機制,否則農損、生態衝擊與人身安全風險只會持續擴大。
蔡易餘強調,「有愛心也要有責任」,長者遭咬傷、學生被追逐、農戶家禽受害,都是真實案例。修法重點並非處罰偶爾、臨時性餵食行為,而是針對長期定點餵養、造成犬群聚集,進而傷人或毀損財產的情況,讓餵養者需負擔民事責任,避免受害者求償無門。他並要求農業部強化源頭管理,包括落實晶片登記、飼主責任與棄養防制,從制度面減少新增流浪犬數量,保障動物生存權,必須兼顧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修法如何在動保與公共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仍待社會持續對話。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