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物價、避免濫用資源 彰化調高犬貓收容費至每隻1萬元

為要求犬貓飼主落實基本責任,並避免公共資源遭濫用,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近期修正「彰化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規定縣內飼主若欲將犬貓送交縣立動物收容所,須先完成合法寵物登記、絕育及一年內狂犬病疫苗注射,並須繳交每隻1萬元的後續照顧費用。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長董孟治表示,這次修法的核心精神,在於要求飼主先盡到基本飼養責任,同時反映實際收容成本。過去縣內民眾送交犬貓收容,依是否完成登記與絕育,每隻收費2000至4000元,非設籍彰化者則為5000元,已難以支應醫療照護、人力管理與後續安置等支出,這次參考外縣市作法並因應物價與法令變動,統一調高至每隻1萬元。
董孟治指出,部分飼主因搬家、往生或家庭因素無力繼續飼養,但基於責任感仍選擇將犬貓送至收容所,由專業單位照顧。以去年為例,共收容44隻飼主不再飼養的犬貓,其中犬隻33隻、貓11隻。
對於外界質疑收費提高,恐導致棄養問題惡化、增加流浪犬貓數量,董孟治回應,法令再嚴仍需仰賴有意識的民眾遵循,政府也會持續透過宣導,強化飼主責任觀念,從源頭減少棄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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